证券代码:605005 证券简称:合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7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11 月
2 日、11 月 3 日及 11月 4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截至 2021 年 11 月 4 日收盘,公司股票日均换手率连续 3 个交易日与前
5 个交易日日均换手率比值达 3.24 倍,且累计换手率达 82.98%。公司滚动市盈率绝对值为 42.55,市净率为 6.90;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发布的最新市盈率数据显示:公司所处行业“汽车制造业”滚动市盈率为 28.77,市净率为2.74;公司当前的滚动市盈率和市净率高于同行业,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股票价格近期波动较大,公司于 10 月 29 日发布三季报,前三季度
的业绩增长主要系去年同期受疫情影响大、基数低。
由于市场因素及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后续业绩情况存在不确定性,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经营情况正常,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要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11 月 2 日、11 月 3 日及 11 月 4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
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近期本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也不存在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尚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以及热点概念事项等。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自查,未出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其他重要股东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价格于 2021 年 11 月 2 日、11 月 3 日及 11 月 4 日连续三个交
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股价剔除大盘和板块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2、截至 2021 年 11 月 4 日收盘,公司股票日均换手率连续 3 个交易日与
前 5 个交易日日均换手率比值达 3.24 倍,且累计换手率达 82.98%。公司滚动市
盈率绝对值为 42.55,市净率为 6.90;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发布的最新市盈率数据显示:公司所处行业“汽车制造业”滚动市盈率为 28.77,市净率为 2.74;公司当前的滚动市盈率和市净率高于同行业,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股票价格近期波动较大,公司于 10 月 29 日发布三季报,前三季度
的业绩增长主要系去年同期受疫情影响大、基数低。
4、由于市场因素及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后续业绩情况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5、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交易市场风险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风险因素,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6、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准确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四、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五日
上网披露文件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问询函的回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