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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001 沪市 威奥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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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奥股份:威奥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7

威奥股份:威奥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5001          证券简称:威奥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1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金额: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 7.35 亿元人民币(含 7.35 亿元,下
同)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中低风险、保本型的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
月(含 12 个月,下同)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7.35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保本型金融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对该项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636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556.00 万股,发行价格 16.14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19,538,4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128,896,686.79 元。上述
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5 月 15 日全部到账,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0)第 110ZC0113 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
理。

    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轨道交通车辆配套装备(青岛)建设项目、轨道交通车辆配套装备(唐山)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为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收益、减少财务费用等目的,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系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三)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为银行,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金融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

    (四)投资额度

  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按照拟定的理财产品购买计划使用不超过 7.35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五)投资期限

  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六)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商业银行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书。公司的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公告。

    (七)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告内容包括该次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额度、期限、预期收益等。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为控制风险,公司本次拟计划使用不超过 7.35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条款以实际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协议为准。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次公司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为购买商业银行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中低风险、保本型的理财产品。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拟投资的理财产品,仅限于商业银行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中低风险、保本的理财品种,总体风险可控。

  但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上述现金管理业务可能会受潜在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并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交易多方均为商业银行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4,445,137,867.41        4,418,370,432.12

负债总额                    1,933,477,041.56        1,949,324,307.9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497,699,850.52        2,456,760,105.4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3,790,761.47        -40,275,089.4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1,628,345.66        32,642,816.44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 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 时,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 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44.12%,公司货币资金为
 320,774,653.62 元,本次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为 7.35 亿 元人民币,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 229%。

    六、风险提示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中低风险、 保本型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但金融市场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 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的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 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七、本次事项所履行的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全体董事审议表决,一致同意了该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全体监事表决,一致同意了该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3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为银行,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金融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期限和额度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管理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议案确定的内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序号  理财产品类型  实际投入金额  实际收回本金  实际收益  尚未收回


                                                                本金金额

    保本浮动收    12,000      12,000      30      0
 1

      益型产品

    保本浮动收    28,000      28,000    198.88    0
 2

      益型产品

    保本浮动收    10,000      10,000    72.74      0
 3

      益型产品

    保本浮动收    5,500        5500      40.01      0
 4

      益型产品

    保本浮动收    9,000        9,000      22.5      0
 5

      益型产品

    保本浮动收    10,000      10,000    70.89      0
 6

      益型产品

    保本浮动收    9,000        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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