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98 证券简称:方盛制药 公告编号:2022-113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参与设立的创业投资基金对外投资暨控股
子公司增资扩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方盛制药”)参与投资设
立的长沙星辰创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星辰创投基金”)决定
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方盛融华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融华”)进行增资扩股,
公司及其另一股东龙星娥女士放弃了同比例增资扩股权,公司所持股份数未发生变动,
但持股比例降至65%;
风险提示:医药研发具有高科技、高风险、高附加值的特点,药品的前期研发
以及产品从研制、临床试验报批到投产的周期长、环节多,容易受到一些不确定性因素
的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谨慎投资。
2022年10月27日,公司接到星辰创投基金(公司作为有限合
伙人认缴出资占比为30%,实缴出资3,775万元)通知,其对公司
控股子公司广东融华增资1,200万元,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暂
未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1、鉴于广东融华主要研发化药仿制药市场容量较大,如研
发项目取得药品注册证书获准生产上市销售后,可能取得一定的
投资收益。经星辰创投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决定,星辰创投基金
与广东融华及其股东签订了《增资协议》,决定以人民币1,200
万元对广东融华进行增资,公司及其另一股东龙星娥女士放弃了
同比例增资扩股权。
2、本次星辰创投基金对外投资不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亦
不构成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
3、各方同意以广东融华本次增资后的注册资本 6,000 万元
人民币作为股权定价基础,给予广东融华 6,000 万元估值,由星
辰创投基金以每一元注册资本 1 元的价格对广东融华新增股权
进行认购。星辰创投基金增资 1,200 万元,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
星辰创投基金占广东融华股权比例为 20%,公司占广东融华股权
比例降低至 65%。
广东融华完成增资后股东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1 方盛制药 3,900 65%
2 龙星娥 900 15%
3 星辰创投基金 1,200 20%
合计 6,000 100%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 广东方盛融华药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H8AX7X8
住所 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六联社区坪山大道 2007 号创新广场 C1325
法定代表人 方传龙
注册资本 4,800 万元人民币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22 年 3 月 8 日
经营期限 2022 年 3 月 8 日至无固定期限
一般经营项目是: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技术
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自然科学研
经营范围 究和试验发展;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药品委托生产;药
品批发。
财务数据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总资产为 719.98 万元,净资产 719.98
万元;2022 年 3-6 月,实现营业收入 0 万元,净利润-0.02 万元。
股东情况 方盛制药认缴出资 3,900 万元,持股比例 81.25%;龙星娥认缴出资 900
万元,持股比例 18.75%
广东融华成立于 2022 年 3 月,是一家非生产型药品上市许
可持有人(MAH)持证公司,注册地在深圳坪山创新广场孵化器,
致力于研发化药仿制药项目。
三、《增资协议》主要条款
投资方:星辰创投基金;标的公司:广东融华;
原股东1:方盛制药;原股东2:龙星娥
(一)本次增资
1、估值基础
各方同意以标的公司本次增资后的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
币作为股权定价基础,给予标的公司6,000万元估值,由投资方
以每一元注册资本1元的价格对标的公司新增股权进行认购。
2、增资方案
投资方按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及条件对标的公司进行增资,标
的公司的注册资本由4,800万元增加至6,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1,200万元,由投资方共以投资价款1,200万元认购。其中:投资
方出资额为1,200万元,认购新增注册资本1,200万元,1,200万
元全部计入标的公司注册资本,投资方在本次增资完成后持有标
的公司20%的股权。
3、分期出资
投资方增资款分期出资,在满足本协议投资前提条件及各期
出资的前提条件后开始支付。投资方第一期支付增资款180万元,
之后各期,根据控股股东完成对公司注册资本的实缴金额后,投
资方按比例同步支付增资款。
(二)投资和付款的前提条件
1、各期出资的前提条件
投资方投资价款分期出资,投资方支付第一期投资价款以原
股东完成首期720万元出资、标的公司在长沙成立实际经营子公
司且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遴选长沙市高新区药物研发机
构(CRO)进行品种开发等前提条件得到全部满足为前提。其他
各期出资前提条件以方盛制药和龙星娥分期完成对应剩余对标
的公司注册资本的实缴出资义务的前提条件满足为准。
2、不满足各期出资前提条件时投资方的权利
标的公司、控股股东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促使各期出资的前
提条件得到全部满足。否则,投资方有权延迟支付或不支付剩余
投资款。
(三)资金运用
标的公司在收到增资价款后至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办
理完毕之前,未经投资方书面同意,增资专用帐户中的投资价款
不得动用。增资资金应用于已立项产品的包括但不限于小试研
发、工艺验证/注册批、BE研究等研究开发及与标的公司的主营
业务有关的经营支出。
(四)标的公司回购、优先出售权、原股东限售与反稀释
1、标的公司回购
如果标的公司54个月内(从投资方第一笔缴款到账之日起
算)获得的仿制药批文少于4个,则投资方有权将其股权出售给
标的公司,出售价格按照投资方出资的本金加上年化6%收益率计
算(分笔出资的分笔计算),投资方退出股权,标的公司减资1,200
万元。
2、分红
标的公司必须每年将不少于可分配利润的80%进行分红,除
非不符合分红条件。
3、优先出售权
本协议生效后,投资方在控股股东所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交
易中享有优先出售的权利。如果标的公司控股股东拟将其全部或
部份股权权益直接或间接地出让给任何第三方,则投资方有权但
无义务在同等条件下按其股权比例将其持有的股权权益优先售
出,若投资方未实现优先出售权,标的公司控股股东不得出让其
全部或部分股权权益。如果标的公司计划下一轮融资,投资方希
望部分或全部通过股权转让退出时,控股股东需配合投资方在第
三方同意受让的情况下,协助投资方优先转让股权退出,再进行
增资融资。
4、控股股东限售
未经投资方书面同意,控股股东不得以任何方式出售其股
权。
5、反稀释
如未来新投资方根据某种协议或者安排导致其最终投资价
格低于本合同投资方的投资价格,则控股股东应将其间的差价返
还投资方,及/或由控股股东无偿转让所持标的公司的股权给投
资方,直至本合同投资方的投资价格与新投资方投资的价格相
同,投资方豁免前述补偿义务的除外。前述控股股东的补偿义务
以其持有的股权价值为限。
四、本次投资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是星辰创投基金正常投资经营行为,不会导致本公
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融华引入星辰创
投基金,有利于优化广东融华的股权结构,并为其研发化学仿制
药项目提供资金支持,确保研发项目的有序开展。同时,也将分
散公司对外投资风险。
五、风险提示
星辰创投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波动、投资
标的公司经营管理能力、后续交易方案、并购整合实施进度等多
种因素影响,如果不能对投资标的进行充分有效的投前论证及投
后管理,可能面临投资失败的风险。
广东融华致力于研发化药仿制药项目,由于医药研发具有高
科技、高风险、高附加值的特点,药品的前期研发以及产品从研
制、临床试验报批到投产的周期长、环节多,容易受到一些不确
定性因素的影响。后续将根据研发进展尚需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
局进行项目申报注册,可能存在由于项目本身、申报材料质量无
法达到评审要求而导致的研究失败、发补、退审等风险,存在研
发项目不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
后续相关事宜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与私募
基金合作投资事项信息披露业务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