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98 证券简称:方盛制药 公告编号:2019-051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19年6月27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120万股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盛制药”或“公
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知,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已于2019年6月27日
完成了对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
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审核与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情况
2019年3月14日,根据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授权,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与第四
届监事会2019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18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确定以2019年3月14日为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向23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12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14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
监事会对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湖南启元律师事务
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019年6月10日,根据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授权,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与第四
届监事会2019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部
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因此公司股
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23人调整为21人。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
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具体情况如下:
1、授予日:2019年3月14日
2、授予数量:120万股
3、授予人数:21人
4、授予价格:3.14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
票
6、授予对象情况:
姓名 职位 获授的限制性股 获授限制性股票占 获授限制性股票占
票数量(万股) 授予总量的比例 当前总股本比例
李智恒 财务总监 30 25% 0.07%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90 75% 0.21%
(业务)骨干(共计20人)
合计(共21人) 120 100% 0.28%
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48个月,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
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12个月和24个月,限
售期自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计算。激
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
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经登记结
算公司登记过户后便享有其股票应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该等
股票分红权、配股权、投票权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
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
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
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公司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次 自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50%
解除限售 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次 自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50%
解除限售 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三、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2019年5月17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天健验字(2019)2-14号”《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验
资报告》,就方盛制药截至2019年5月10日止的新增注册资本
及实收资本情况予以审验。经该所审验,截至2019年5月10日
止,公司已收到21名激励对象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
3,768,000元,新增股本人民币1,200,000元。变更后的累计注
册资本人民币437,822,720元,实收资本人民币437,822,720元。
四、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19年6月
27日完成了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审核与登记
工作,并向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120万
股。本次授予前,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张庆华先生直接持
有本公司股份156,619,5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35.87%。
本次授予完成后,张庆华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不变,占
公司新股本比例将降为35.77%,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授
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证券类别 变更前数量(股) 变更数量(股) 变更后数量(股)
限售流通股 11,426,000 1,200,000 12,626,000
无限售流通股 425,196,720 0 425,196,720
合计 436,622,720 1,200,000 437,822,720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
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有关规定,
公司将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可解除限
售限制性股票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
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对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将产生一定影响。董事会已确定股权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9年3月14日,根据预留部分授予日的
公允价值总额确认限制性股票的激励成本,则2019年-2021年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年份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合计
各年摊销限制性股票 227.25 121.20 15.15 363.60
费用(万元)
上述结果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预留
部分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解除限售和回
购注销的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以会计
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成本在
经常性损益中列支,股权激励成本的摊销对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
公司各年度净利润有所影响,但是不会影响公司现金流和直接减
少公司净资产。而且,若考虑到股权激励计划将有效促进公司发
展,股权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
增加。
九、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
券变更登记证明》;
2、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湖南方盛
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字(2019)2-14号)。
特此公告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