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98 证券简称:方盛制药 公告编号:2019-007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19年1月21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806万股。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盛制药”或“公
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知,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已于2019年1月21日
完成了对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
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审核与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18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和第四届监事会201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文件。
2、2018年9月29日至2018年10月8日,公司对拟首次
授予的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公告通知栏进行了公示,在公
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
议,并于2018年11月21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
示情况说明》。
3、2018年12月6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湖南方
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湖南方盛
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
案》,并披露了《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8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
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2018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调整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确定以2018年12月12日作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
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00名激励对象授予960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股权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根据公司2018年12月6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及公司于2018
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第
四届监事会2018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2018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限
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基本情况如下:
1、首次授予日:2018年12月12日。
2、首次授予价格:3.01元/股。
3、首次授予人数及数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
(含控股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共计
92人,共计授予806万股限制性股票。
注:公司原拟向100名激励对象授予960万股限制性股票,由于公司原激励对象中16
名激励对象放弃全部或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调整为
92名,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调整为806万股。
4、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股票。
(三)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姓名 职位 获授的限制性股 获授限制性股票占 获授限制性股票占
票数量(万股) 授予总量的比例 当前总股本比例
陈波 董事、副总经理 10 1.08% 0.02%
陈爱春 董事 30 3.24% 0.07%
肖汉卿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100 10.80% 0.23%
刘新合 副总经理 30 3.24% 0.07%
周伟恩 副总经理 15 1.62% 0.03%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621 67.06% 1.42%
(业务)骨干(共计87人)
预留部分 120 12.96% 0.27%
合计(共92人) 926 100% 2.12%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首次和预留授予之日起12
个月内为限售期。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
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本激励计划首次和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
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第一次 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0%
解除限售 自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第二次 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0%
解除限售 自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解除限售期间,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
相关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不
得解除限售,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
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
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
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
期相同。
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2019年1月10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天健验(2019)【2-3】号”《验资报告》,就方盛制药截至
2019年1月8日止的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情况予以审验。
经该所审验,截至2019年1月8日止,公司已收到92名激励对
象缴纳的新增股本人民币8,060,000元。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
人民币436,622,720元,实收资本人民币436,622,720元。
四、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19年1月
21日完成了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审核与登记
工作,并向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首次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806.00万股。
本次授予前,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为张庆华先生直接持有
本公司股份156,619,5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36.55%。本
次授予完成后,张庆华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不变,占公
司新股本比例将降为35.87%,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授予
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证券类别 变更前数量(股) 变更数量(股) 变更后数量(股)
限售流通股 3,366,000 8,060,000 11,426,000
无限售流通股 425,196,720 0 425,196,720
合计 428,562,720 8,060,000 436,622,720
七、每股收益摊薄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按新股本436,622,720股摊薄计
算,2017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基本每
股收益0.11元。
八、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
动资金。
九、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
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有关规定,
公司将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可解除限
售限制性股票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
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影响。董事会已确定股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
予日为2018年12月12日,根据首次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总额确
认限制性股票的激励成本,则2018年-2020年首次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年份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合计
各年摊销限制性股票 107.30 1,216.05 393.43 1,716.78
费用(万元)
上述结果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首次
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解除限售和回购注
销的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
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成本在经常
性损益中列支,股权激励成本的摊销对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公司
各年度净利润有所影响,但是不会影响公司现金流和直接减少公
司净资产。而且,若考虑到股权激励计划将有效促进公司发展,
股权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
加。
十、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
券变更登记证明》;
2、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名称》(天健验(2019)【2-3】号)。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