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HUNANFANGSHENGPHARMACEUTICALCO.,LTD.
证券代码:603998 证券简称:方盛制药 公告编号:2018-126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16人调整为100人。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由1,060万股调整为960万股。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方盛制
药”)于2018年12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三次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根据《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2018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
量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18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
四届监事会201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方
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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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文件。
2、2018年9月29日至2018年10月8日,公司对拟首次授予的
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公告通知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并于
2018年11月21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8年12月6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湖南方盛制
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湖南方盛制药股
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披
露了《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8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三
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2018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确定以2018年12月12日作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向
符合条件的100名激励对象授予96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
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具体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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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的情况
1、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确定的116名激励对象中,部分激励对象
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因此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16人调整为100人,调整后的激励对
象均为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
(草案)》中确定的激励对象。
2、授予数量的调整
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
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总量由1,180万股变更为1,08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数量由1,060
万股调整为960万股。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100人,授予限制性
股票共960万股。
根据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
范围,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
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调整事项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调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及授予数量的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所作
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同意公司对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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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已经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鉴于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确定的116名激励
对象中,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对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
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16人调整为100人,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总量由1,180万股调整为1,08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数
量由1,060万股调整为960万股。
监事会认为,上述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关于调整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已履
行必要的程序;本次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