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97 证券简称:继峰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3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继峰股份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
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023.86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63,000万股的1.63%。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819.09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
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30%;预留204.77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
股本总额的0.33%,预留部分占本激励计划草案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0.00%。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继峰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上市日期:2015年03月02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碶璎珞河路17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63,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义平
主营业务:乘用车座椅头枕及扶手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二)治理结构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现在
任董事8人,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提名李娜女士为董事候选人,待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任职);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共有6人。
(三)最近三年业绩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营业收入 146,550.79 104,806.83 101,791.6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4,971.19 17,636.46 20,164.9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3,694.91 15,750.53 19,388.22
总资产 193,353.02 155,752.64 106,904.5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152,849.46 133,359.07 78,128.2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9 0.44 0.5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9 0.44 0.5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6 0.39 0.5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7.51 15.11 28.23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6.61 13.49 27.14
二、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专业管理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一)股权激励方式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方式为限制性股票。
(二)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继峰股份人民币 A股
普通股股票。
四、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23.86万股,占本激励计
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63,000 万股的 1.63%。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819.09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30%;预留204.77万股,
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33%,预留部分占本激励计划草案拟
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0.00%。
公司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下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对符合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的人员,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名单,并经公司监事会核实确定。
(二)激励对象的人数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26人,截至2017年12月4日,激励对象
占公司全部职工人数的比例为0.78%
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于公司任职并已与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三)激励对象的名单及拟授出权益分配情况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本激励计划授出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
票数量(万股) 权益数量的比例 日股本总额比例
郑鹰 董事、总经理 38 3.71% 0.06%
冯巅 董事、副总经理 37 3.61% 0.06%
王浩 财务总监 35 3.42% 0.06%
李娜 董事会秘书 35 3.42% 0.06%
肖华峰 副总经理 31 3.03% 0.05%
马金艳 副总经理 20 1.95% 0.03%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小计 196.00 19.14% 0.31%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20 623.09 60.86%
0.99%
人)
预留 204.77 20.00% 0.33%
合计 1,023.86 100.00% 1.63%
注:本激励计划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本次激励对象详细名单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四)以上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激励对象不存在同时参加两家或两家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
(六)若在本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激励对象发生不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情况时,公司将终止其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权利,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其所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确定方法
(一)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6.11元
(二)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根据下列价格较高者确定:
1、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为每股5.75
元。
2、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为每股
6.11元。
(三)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每次授予前须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披露授予情况的摘要。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根据下列价格较高者确定:
1、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告前1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
均价的50%;
2、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告前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
均价的50%。
七、限售期安排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根据解除限售期和解除限售时间安排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和48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