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95 证券简称:甬金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9
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江苏镨赛精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镨赛精工”);年产 5.5 万吨金属层状复合材料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一期”)
● 设立子公司出资金额:5,500 万元
● 项目一期投资金额:约为 3.3 亿元,镨赛精工注册资本为 1 亿元,项目
需要的其他资金由成立后的子公司通过银行融资等方式解决。
●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未来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变动以及被投资企业经营情况等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无法实现预期投资收益的风险。
本次项目一期涉及土地具体位置和面积及购买价格以国有土地管理部门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为准。
一、关联对外投资
(一)关联对外投资概述
为进一步增强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产业投资能力,加大产业投资力度,在经过前期市场调研后,决定拟与关联方金华瑞聚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华瑞聚”)共同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镨赛精工,新建年加工 5.5 万吨金属层状复合材料项目。镨赛精
工注册资本为 1 亿元,公司出资 5,500 万元,持有股份 55%,金华瑞聚出资 900
万元,持有股份 9%,其他股东为 4 名技术人员,合计持有股份 36%,资金来源通过公司自筹和银行融资解决,各方按照持股比例进行出资。
金华瑞聚系由公司董事、高管近亲属持股并控制的有限合伙企业,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相关规定,其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设立控股子公司事项构成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金华瑞聚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注册资本:920 万元
3、成立时间:2020-07-17
4、注册地址:浙江兰溪经济开发区创业大道 20 号
5、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6、执行事务合伙人:李飙
7、合伙人信息:
合伙人名称 出资比例(%)
俞科飞 29.35
徐芸 14.67
李思 14.67
李飙 13.04
明亮 7.07
邵小妹 7.07
潘鸿 7.07
陈登贵 7.07
8、经营范围: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财务咨询;市场营销策划(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关联关系:金华瑞聚的主要股东为公司董事、高管的近亲属,执行事务合伙人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甬金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的总经理。
由于金华瑞聚成立不久,尚未开展经营业务,暂无主要财务数据。
(三)镨赛精工其他股东情况
其他股东为自然人,与公司及公司董监高无关联关系。
(四)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名称:江苏镨赛精工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3、设立地址:江苏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4、经营范围:金属层状复合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5、股权结构:公司占 55%,金华瑞聚占 9%,其余股东合计占 36%
6、资金来源:股东自筹资金及银行贷款
上述信息最终以当地工商注册核准结果为准。
二、项目一期投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与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签署了《一期年加工 5.5 万吨金属层状复合材料项目投资协议书》,明确项目选址用地及价格,并针对子公司镨赛精工的财政贡献、科技创新、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了产业扶持优惠政策。
项目一期总投资约为 3.3 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 2.5 亿元,除注册资本 1
亿元外,项目需要的其他资金由成立后的子公司通过银行融资等方式解决。镨赛精工将竞买项目用地 137 亩,现时评估地价约为 325 元人民币/平方米,建设期一年,实施地点为江苏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属于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是基于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规划,充分利用公司现有的工艺技术、管理经验及研发优势,开拓金属层状复合材料新市场。金属层状复合材料项目属于江苏省“十三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十大产业名录,项目产品属于江苏省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品,有着广阔的应用前景。项目实施以后,将丰富公司现有的产品结构,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整体盈利水平。
本次投资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主营业务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该项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该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需要,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五、本次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项目公司尚需取得当地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的审核和核准,其未来经营过程中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变动、市场竞争、人才培养、企业经营及其它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无法实现预期投资收益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一期年加工 5.5 万吨金属层状复合材料项目投资协议书》。
特此公告。
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