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3993 股票简称:洛阳钼业 编号:2018—021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监高不减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7月20日,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收到李朝春、李发本、袁宏林、张振昊、顾美凤、姜忠强出具的《关于2018年度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长远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了维护资本市场稳定,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其作为洛阳钼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2017年10月30日第一次减持计划披露至今未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承诺自该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承诺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 任职情况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李朝春 董事长兼执行董事 1,587,692 0.0074%
李发本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1,064,400 0.0049%
袁宏林 非执行董事 1,050,600 0.0049%
张振昊 监事 1,063,500 0.0049%
顾美凤 财务总监 531,600 0.0025%
姜忠强 副总经理 532,500 0.0025%
合计 5,830,292 0.027%
鉴于上述承诺人已承诺自该承诺函签署之日至2018年12月31日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于2018年5月22日披露的部分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监高减持计划期满及下期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将予以终止,不再执行。
特此公告。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