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3993 股票简称:洛阳钼业 编号:2018—004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30日披露了部分董监高的减持股份计划,公司董事长兼执行董事李朝春、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李发本、非执行董事袁宏林、监事张振昊、财务总监顾美凤、副总经理姜忠强计划自公告发布之日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在符合上市公司董监高减持规定的前提下,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2,550,75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118%)A股股份,减持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
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减持股份计划的减持时间区间已过半,拟减持人均未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一、 已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17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了《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
告》,拟减持人计划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在符合上市公司董监高减持规定的前提下,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2,550,75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118%)A股股份,减持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减持股份计划的减持时间区间已过半,拟减持人均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根据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至减持时间区间内,拟减持人仍可减持(窗口期不减持)的具体数量如下表所示:
单位:股
可减持股份 可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
股东姓名 持股总数
(不超过) 本比例(%)
李朝春 1,587,692 396,923 0.0018
李发本 1,064,400 266,100 0.0012
袁宏林 1,050,600 262,650 0.0012
张振昊 1,063,500 265,875 0.0012
顾美凤 531,600 132,900 0.0006
姜忠强 532,500 133,125 0.0006
合计 5,830,292 1,457,573 0.0067
(三)本次减持事项与李朝春、李发本等6名董监高人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
三、其他相关事项的说明
(一)拟减持公司股份期间,拟减持人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拟减持A股股份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三)李朝春、李发本、袁宏林、张振昊、顾美凤、姜忠强均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于公告的减持股份计划期间内,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