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以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资料,基于个人客观独立的立场,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经过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的审查,充分了解被提名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后,未发现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制度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且进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各被提名人符合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
同意选举艾立华先生、王安安女士、艾亮女士、陈晨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将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名单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经过对独立董事
候选人资格的审查,充分了解被提名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后,未发现有《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制度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且进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各被提名人符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
同意选举肖海军先生、邓中华先生、黄森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将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名单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制定的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兼顾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发展水平,方案合理,审议流程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古群 徐莉萍 熊翔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