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603986 沪市 兆易创新


首页 公告 603986:兆易创新关于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

603986:兆易创新关于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11-16

603986:兆易创新关于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986            证券简称:兆易创新      公告编号:2022-063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发回原审法院重审,重审一审法院判决公司胜诉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涉案金额:人民币 7,050 万元

     是否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公告所述的诉讼判决对公司本期利润
    及期后利润不会产生负面影响。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原审一审判决,
    已在 2019 年财务报表计提相应预计负债和损益,减少 2019 年利润总额约
    4,002 万元。公司后续将根据案件的最终判决结果,再进行进一步账务处
    理。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29 日
就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顶”)诉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思立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立微”)侵害发明专利权(专利号:ZL201410204545.4)纠纷一案进行公告(公告编号:2018-092)。2020 年 3 月 5日,公司就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粤 03 民初 3258 号民事判决披露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思立微不服原审一审判决向最高
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1 年 2 月 19 日,公司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撤销原判并
发回重审的裁定进行了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2022 年 11 月 14 日,公司
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1)粤 03 民初 4467号】,驳回原告汇顶的全部诉讼请求,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1、诉讼当事人

  原  告: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一:上海思立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二:深圳市鼎芯无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芯”)

  2、诉讼基本情况

  汇顶诉称其于 2017 年 11 月 24 日获得专利号为 ZL201410204545.4,名为
“基于指纹识别的终端及其待机状态下的登录方法、系统”的发明专利授权,现提出思立微和鼎芯未经汇顶许可,制造、销售某款电容指纹芯片,汇顶认为该产品落入其专利权保护范围。

  3、原告诉讼请求

  (1)判令二被告立即停止侵犯汇顶第 ZL201410204545.4 号发明专利权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制造、使用、销售被控侵权产品的行为;

  (2)判令二被告立即销毁侵权产品;

  (3)判令二被告赔偿损失人民币 7,000 万元,以及汇顶为制止侵权行为而花费的合理费用 50 万元;

  (4)判令二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二、诉讼判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4 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民事判
决书》【(2021)粤 03 民初 4467 号】,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08 年修正)》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五十九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七条之规定,认定被诉侵权产品未落入案涉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一审判决如下:

  1、驳回原告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2、案件受理费人民币 394,300 元,由原告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
担。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本公告所述的诉讼判决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不会产生负面影响。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原审一审判决,已在 2019 年财务报表计提相应预计负债和损益,减少 2019 年利润总额约 4,002 万元。公司后续将根据案件的最终判决结果,再进行进一步账务处理。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诉讼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5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