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之审核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4 日召开,公司全体监事认真审阅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 12 个月)、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利用效率,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之审核意见》之签署页)
出席会议监事签署:
监事: 监事:
沈忠协 曹和新
监事:
施忠新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