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之审核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召开,公司全体监事认真审阅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关联
担保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关联担保,实质上是公司对原控股子公司光科光电原有担保的延续,不涉及新增担保。该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担保采取了反担保措施,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我们同意公司根据已签署的担保合同继续为光科光电提供 7,300.00 万元的担保,上述担保到期后公司将不再为光科光电提供担保,并同意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之审核意见》之签署页)
出席会议监事签署:
监事: 监事:
沈忠协 曹和新
监事:
施忠新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