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603985 沪市 恒润股份


首页 公告 603985: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603985: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公告日期:2021-10-22

603985: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PDF查看PDF原文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39 号)核准,核准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或“恒润股份”)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74,129,541 股新股。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作为恒润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恒润股份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对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的合规性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行概况

    (一)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审议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即 2021 年 1月 27 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26.24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2021 年 6 月 22 日,发行人实施完毕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每 10股发放现金股
利 4 元,每 10 股转增股份 3 股。根据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和上述权
益分派情况,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 26.24 元/股调整为 19.88元/股。

    (二)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总额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 74,129,541 股,符合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和《关于核
准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39号)中本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74,129,541 股新股的要求。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1,473,695,275.08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19,299,515.14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454,395,759.94 元。公司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年产 5 万吨 12MW 海上风电机组用大型精加工锻件扩能项目、年产 4,000 套大型风电轴承生产线项目、年产 10 万吨齿轮深加工项目。

    (三)发行对象、认购方式及认购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济宁城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宁城投”),济宁城投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具体认购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认购股数(股)      认购金额(元)      认购比例

  1        济宁城投              74,129,541      1,473,695,275.08      100.00%

          合计                  74,129,541      1,473,695,275.08      100.00%

    (四)发行股份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济宁城投认购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认购方式、发行数量、募集资金总额、发行股份限售期符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通过

    2021 年 1 月 26 日,发行人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年度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
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发行人上述董事会决议已于 2021 年 1月 27 日公告。

    2021 年 2 月 4 日,发行人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修订版)》《关于公司 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修订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 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发行人
上述董事会决议已于 2021 年 2 月 5 日公告。

    2021年 4 月 27日,发行人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
了《关于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其承诺事项(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发行人上述董事会决议已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公
告。

    2021 年 5 月 28 日,发行人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减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暨调整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其承诺事项(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二)>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发行人上
述董事会决议已于 2021 年 5 月 29日公告。

    2021年 7 月 14 日,发行人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减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暨调整发行方案的议
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预案(四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其承诺事项(三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三)>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发行人上述董事会决议已于 2021 年 7月 15日公告。

    2021 年 7 月 26 日,发行人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减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暨调整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预案(五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四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其承诺事项(四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四)>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发行人上述董事会决议已于 2021 年 7月 27日公告。

    2、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1年 3 月 5日,发行人召开了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修订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发行人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已于 2021年 3月 6 日公告。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审核程序及其他已获得的授权和批准

  2021 年 8 月 9 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公司申请的非公开发行股票
事项进行了审核。根据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的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审核通过。

    2021年 8 月 19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证监许可[2021]2739号核准批复。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经过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
大会的批准和授权,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内外部审批程序。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具体过程

    (一)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得配售情况

    2021 年 1 月 26 日,公司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发行对象济宁城投签署了关
于认购恒润股份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 2021年
2 月 4 日、2021 年 5 月 28 日、2021 年 7月 14 日、2021年 7月 26日,公司分别与
济宁城投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三)》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四)》。上述《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对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认购数量、支付方式等进行了详细约定。

    本次发行为定价发行,发行价格为 19.88 元/股,最终发行数量为 74,129,541
股,合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73,695,275.08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19,299,515.14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54,395,759.94 元,未超过发行方案中募集资金规模。发行对象以现金认购。

    本次发行对象为济宁城投,发行结果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认购股数(股)      认购金额(元)      认购比例

  1        济宁城投              74,129,541      1,473,695,275.08      100.00%

          合计                  74,129,541      1,473,695,275.08      100.00%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定价及配售过程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缴款及验资

    2021 年 9 月 29 日,发行人、保荐机构向济宁城投发送了《江阴市恒润重工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通知济宁城投将认购资金划至主承销商指定账户。本次发行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


    2021年 9 月 30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认购资金到账情况
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的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申购资金的实收情况验资报告》(大信验
字[2021]第 2-10026 号),确认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 9 时止,天风证券指定的收
款 银 行 账 户 已 收 到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认 购 对 象 缴 纳 的 认 购 资 金 人 民 币
1,473,695,275.08 元。

    2021 年 9 月 30日,天风证券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保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