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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985:恒润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2-05

603985:恒润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985      证券简称:恒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0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于 2021 年 2 月 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
于 2021 年 1 月 30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
人(其中,独立董事鲁晓冬、仇如愚 2 人因疫情原因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承立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修订版)》
  2021 年 2 月 4 日,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
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济宁城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宁城投”)
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立新就双方于 2021 年 1 月 26 日签署的股份转让
协议签署了补充协议。根据补充协议的约定,济宁城投将不再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有鉴于此,济宁城投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的适用规则依据由“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调整为“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再次对经营、财务状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自查,认为公司仍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
普通股(A 股)的条件,同意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全体独立董事出具同意的独立意见。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
议案》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5 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编制了《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全体独立董事出具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修订版)》
  公司拟向济宁城投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61,152,000 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前,
济宁城投与承立新签署《关于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和《关于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济宁城投拟协议受让承立新持有的公司 7%的股权,并拟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成为公司控股股东,系公司的关联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济宁城投拟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全体独立董事出具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
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号:2021-024)。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公司拟向济宁城投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61,152,000 股,并与济宁城投签署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全体独立董事出具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号:2021-024)。

    5、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及增加临时
提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四项临时提案:《关于公司符合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修订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修订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并将上述四项临时提案列入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基于上述原因,为免歧义及导致股东误解,公司董事会作为股东大会召集人,决定取消原提交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
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除上述新增临时提案、取消部分议案外,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7 日公告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其他通知事项不变。

  表决情况: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全体独立董事出具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
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及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公告号:2021-023)。

  特此公告。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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