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85 证券简称:恒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4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于 2020 年 11 月 1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0 年 11 月 6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 人。
经全体董事同意,共同推举公司董事长承立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公司充分考虑当前市场与政策环境、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及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并与相关各方充分的沟通及审慎论证,认为当下开展募投项目的主客观条件尚不成熟,需进一步夯实项目基础,因此,出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考虑,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已经过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赞成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联董事承立新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全体独立董事出具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6)。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立新先生签署<附生效
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之终止合同>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公司就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立新先生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将一并予以终止,董事会同意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立新先生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之终止合同》。
表决情况:赞成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联董事承立新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全体独立董事出具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立新先生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之终止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7)。
特此公告。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