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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985 沪市 恒润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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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985:恒润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公告日期:2017-04-21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提示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恒润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是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6]7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 [2016]1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及缴款等环节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1、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2、本次发行价格:26.97元/股。投资者据此价格在T日(2017年4月24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4、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根据《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7年4月26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网上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5、当出现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时,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公告。

    6、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

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同日刊登的《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以下简称“《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如下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1、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金属制品业(C33)。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77.58倍(截至2017年4月19日)。本次发行价格26.97元/股对应的2016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22.99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

     2、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计划所需资金额为48,391.00万元,按本次

公开发行价格26.97元/股、发行新股2,000万股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

53,940.00万元,扣除发行人应承担的发行费用5,549.00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

净额为48,391.00元,不超过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募投项目计划使

用的募集资金额。

    3、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风险。

                                    重要提示

    1、恒润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

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527号

文核准。股票简称为“恒润股份”,股票代码为603985。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的方式进行,并拟在上交所上市。本次网上发行的申购简称为“恒润申购”, 申购代码为“732985”。

    3、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数量为2,000万股。网上发行2,000万股,占发行总

量的100%。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

    4、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6.97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情况为:

    (1)17.24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6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计算);

    (2)22.99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6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

计算)。

    5、若本次发行成功,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53,940.00万元,净额为48,391.00

万元,不超过本次发行募投项目预计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等相关情况已于2017年4月20日(T-2日)在《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披露。

    6、网上发行重要事项:

    (1)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17年4月24日(T日)09:30~11:30、13:00~

15:00。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2)2017年4月24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

且在2017年4月20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持有上海市场非限

售A股股份市值日均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方可通过上交所交易系

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深圳市场的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不纳入计算。

    (3)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以下简称“市值”)

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根据投资者在2017年4月20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10,000元市值可

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10,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1,0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

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20,000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

可申购额度上限。

    (4)投资者在进行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5)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非限售A股股份发生司法冻结、质押,以及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限制的,不影响证券账户内持有市值的计算。

    (6)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证券账户单独计算市值并参与申购。

    7、本次发行网上申购于2017年4月24日(T日,申购日)15:00截止。T

日15:00后,上交所确认有效申购总量,每个有效申购单位配一个号,对所有有

效申购按时间先后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有效申购,并按以下原则配售新股:

    (1)如有效申购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发行量,不需进行摇号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新股。

    (2)如有效申购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量,则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号码,每一中签号码认购一个申购单位新股。

    T+1日,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在指定媒体公布中签率。

    如有效申购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量,T+1日,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保荐

人(主承销商)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 T+2日在指定媒体上

公布中签结果。

    8、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17年4月26日(T+2日)公告

的《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

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

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特别提醒,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

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9、本次发行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详见“五、中止发行”。

    10、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1、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请投资者仔细阅读2017年4月20日(T-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的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摘要。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查询。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在此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招股说明书中“重大事项提示”和“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2、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恒润股份       指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  指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主承销商/中德证券

本次发行               指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