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3-029
转债代码:113629 转债简称:泉峰转债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了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
现将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511 号文《关于核准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4 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620 万张,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
按面值发行,总计人民币 620,000,000.00 元。募集资金扣除承销保荐费人民币8,990,000.00 元及对应增值税人民币 539,400.00 元后,公司实际收到上述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人民币 610,470,600.00元,扣除应由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725,694.35 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09,744,905.65元。上
述募集资金净额已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到位,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德师报(验)字(21)第 00504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2年 12月 31日止,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613,207,045.63
元(包含置换预先已投入自有资金人民币 90,611,970.25 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人民币 250,623,687.95 元,2022年使用人民币 362,583,357.68 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计人民币 4,636.96 元(其中包括募集资金产生的累计利息收入扣
除银行手续费净额人民币 1,374,918.40 元以及累计理财投资收益人民币2,091,858.54元)。
2、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102 号文《关于核准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60,424,710 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每股
面值为人民币 1 元的人民币普通股 60,370,229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9.76
元,募集资金扣除承销保荐费人民币 11,750,000.00 元及对应增值税人民币525,000.00 元后,公司实际收到上述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1,180,640,725.04元,扣除应由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2,499,014.96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78,141,710.08 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22年 11月 23日到位,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德师报(验)字(22)第 00553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除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外,本公司累
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077,238,620.40 元(包含置换预先已投入自有资金人民币 525,326,642.42元,其中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欧洲生产基地项目置换自有资金
为人民币 166,408,393.34 元,由于银行转账限额限制,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专户实际转出人民币 150,000,000.00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尚
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01,530,390.22 元(含募集资金产生的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人民币 620,393.45 元),扣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计人民币 100,000,000.00 元(相关理财产品情况详见本报告三、(四))以及加上尚未转出的置换资金人民币 16,408,393.34 元后,募集资金专户期末存放余额为人民币 17,938,783.56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2023年4月修订)》的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已制定《南京
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等事项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泉峰汽车精密技术(安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峰
安徽”) 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金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由本公司及泉峰安徽、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与中金公司三方共同监管募集资金专用专户。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日,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初始存放金 2022 年
账户主体 开户行 银行账号 额 12 月 31 日余
额
本公司(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62476502241 60,897.06 -
南京江宁高新区支行
本公司(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92376509189 150.00 -
南京江宁高新区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泉峰安徽 公司 12620801040010507 - -
马鞍山分行营业部
泉峰安徽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81262872765 - -
(注) 马鞍山马钢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泉峰安徽 公司 655886656 - 0.46
马鞍山分行营业部
合计 61,047.06 0.46
注 1:尾号 2241 中行账户、尾号 9189 中行账户、尾号 2765 中行账户已分
别于 2022 年 7 月、2022年 7 月、2022年 8月注销。
注 2:中国银行南京江宁高新区支行合同签署权限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履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营业部签署权限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履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马钢支行签署权限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履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营业部签署权限由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履行。
上述初始存放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610,470,600.00 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609,744,905.65元的差异主要为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725,694.35 元。
2、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泉峰安徽于 2022 年 11 月 23 日同保荐机构中金公司
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
江宁经济开发区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鼓楼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南京雨花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由本公司及泉峰安徽、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与中
金公司三方共同监管募集资金专用专户。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日,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2 年
账户主体 开户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12 月 31 日余
额
本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94978313494 48,203.16 -
南京江宁高新区支行
泉峰安徽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76778316522 - 31.54
南京江宁高新区支行
本公司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201040160001228753 30,156.47 -
南京鼓楼支行
本公司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201040160001228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