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2-140
转债代码:113629 转债简称:泉峰转债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2 年 12 月 1 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230.7650 万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定及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现已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的情况
2022 年 10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和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已完成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2022 年 10 月 10 日;
2、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数量:230.7650 万股;
3、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人数:70 人;
6、拟授予数量和实际授予数量的差异说明:
在授予之后的缴款登记过程中,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确定的 73 名激励对象中 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全部放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另 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部分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上述 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全部或部分放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 7.8950 万股限制性股票。鉴于上述情况,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人数及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人数由 73 人变更为 70 人,本次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38.66 万股变更为 230.7650 万股。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完成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以及激励对象与公司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一致,未有其他调整。
(二)实际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获授的限制 占实际授予 约占授予时
序号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限制性股票 公司股本总
(万股) 总数的比例 额的比例
1 章鼎 总经理 31.30 13.56% 0.1555%
2 李江 副总经理 16.30 7.06% 0.0810%
3 杨文亚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12.00 5.20% 0.0596%
中层管理和技术人员(67 人) 171.1650 74.17% 0.8506%
合计 230.7650 100.00% 1.1467%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
股权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当期解除限售条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 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30%
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30%
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40%
易日当日止
三、授予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南京中瀚通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3 日出具了《验资报
告》(报告文号:中瀚通华验字[2022]第 A-031 号):
经我们审验,截至 2022 年 11 月 22 日止,公司已收到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
缴纳的新增投资款合计人民币 34,799,362.00 元。其中新增股本合计人民币 2,307,650.00 元,新增资本公积合计人民币 32,491,712.00 元,全部以货币出资。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为 230.7650 万股,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 日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并于 2022 年 12 月 2 日向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
证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 2022 年 12 月 1 日。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原 201,234,574 股增至
203,542,224 股,本次授予前,公司控股股东泉峰精密技術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 司股份 72,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35.78%,本次授予完成后,泉峰精密技術 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股份数不变,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下降至 35.37%,持股比 例虽发生变动,但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类别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19,101,760 2,307,650 121,409,41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82,132,814 0 82,132,814
三、总计 201,234,574 2,307,650 203,542,224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
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每股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支付公允价值=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授予价格。
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2 年 10 月 10 日,在 2022-2025 年将按照各
期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比例和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总额分期确认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
经测算,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合计为人民币1848.43 万元, 2022-2025 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需摊销的总费用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股票数量(万股)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230.7650 1848.43 242.61 953.48 461.34 191.00
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权益数量有关,上述费用摊销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