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1-111
转债代码:113629 转债简称:泉峰转债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
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11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泉峰汽车”)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2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0,00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10,255,094.3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9,744,905.65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21年9月22日到位,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德师报(验)字(21)第00504号验证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和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上述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 可用募集资金 实施主体
金 净额
高端汽车零部件 泉峰汽车精密技
智能制造项目 104,907.00 62,000.00 60,974.49 术(安徽)有限
(一期) 公司
合计 104,907.00 62,000.00 60,974.49 /
截至2021年12月20日,公司累计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18,919.8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2,174.55万元(包括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和募集资金理财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收益),用于理财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0,000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1、目的: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2、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
3、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公司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用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改变募集资金计划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符合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相关法规、规则的规定,审批程序合法。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
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和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一)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