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临 2020-008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2,00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广发银行“广银创富”W款2020年第11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机构版)
委托理财期限:2020年4月2日至2020年6月3日
履行的审议程序: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2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授权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和财务部门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等资料,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30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16)。公司于2019年10月16日召开了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此项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17日披露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19)。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本次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647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 5,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9.7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89,5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52,435,849.05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9年 5 月 16 日到位,由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德师报(验)字(19)第 00205 号验资报告。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0日披露的《关于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19-013)。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2020年4月1日,公司购买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受托方名称 产品 产品 金额 预计年化收 预计收益金
类型 名称 (万元) 益率(%) 额(万元)
广发银行“广银创
广发银行股 银行理财 富”W 款 2020 年
份有限公司 产品 第 11 期人民币结 2,000.00 1.50-3.90 /
构性存款(机构
版)
产品 收益类型 结构化安排 参考年化 预计收益 是否构成关
期限 收益率 联交易
2020年4月2 保本浮动
日至 2020 年 收益型 / / / 否
6 月 3 日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由公司财务部进行事前审核与风险评估,评估理财产品受托方资质、投资品种、产品风险、风控措施等。公司本次计划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保本型理财产品,本次委托理财经评估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在产品存续期间,公司财务部门将与委托理财受托方保持密切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内审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委托理财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理财合同的主要条款
产品名称 广发银行“广银创富”W 款 2020 年第 11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机构版)
产品编号 ZZGYCB1034
产品类型 保本浮动收益型
适合客户类型 经广发银行风险评估,本结构性存款适合向谨慎型、稳健型、平衡型、
进取型、激进型的客户销售
结构性存款货币 人民币
预期收益率 1.50%-3.90%
结构性存款启动日 2020 年 04 月 02 日
结构性存款到期日 2020 年 06 月 03 日
银行工作日 中国大陆(用于定价及交割)
收益计算基础 A/365
认购份额 认购起点份额为 5 万份(1 元/份),高于认购起点金额部分应为 1 万
元的整数倍
本金及收益兑付时 结构性存款提前终止日或结构性存款到期日,广发银行将在收到投资
间 收益(包括本金和收益)后将客户结构性存款本金及应得结构性存款
收益兑付给客户。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结构性存款所募集的资金本金部分纳入广发银行资金统一运作管理,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同业存款、拆借、回购等)的比例区间为 20%-100%、债券(包括但不限于国债,央票,金融债,短期融资券,企业债,中期票据,公司债)0%-80%,收益部分投资于与中证 500 指数挂钩的金融衍生产品,投资者的结构性存款收益取决于中证 500 指数在观察期内的表现。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总额度为人民币 2,000.00 万元,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符合低风险、保本型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2、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投资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购买的投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6、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受托方基本情况:
名称: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88 年 07 月 08 日
法定代表人:王滨
注册资本:1,968,719.63 万元
主营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等有价证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发行和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和代客外汇买卖;代理国外信用卡的
发行及付款业务;离岸金融业务;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中国银监会等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是否为本次交易专设:否
2、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 23,609 亿元,
资产净额 1,585 亿元,2018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593 亿元,净利润 107 亿元(以
上数据来自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3、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单位:万元
2018年度 2019年1-9月
财务指标 2018年12月31日 2019年9月30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89,431.62 200,162.77
负债总额 96,784.66 58,208.14
净资产 92,646.96 141,954.6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95.30 13,504.35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公司货币资金为 30,626.56 万元,本次购买银行理
财产品支付的金额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 6.53%,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公司不存在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将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确认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最终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五、风险提示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
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