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80 证券简称:吉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2-053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的事项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徐勤玲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徐勤玲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务。辞职生效后,徐勤玲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徐勤玲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徐勤玲先生的辞职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徐勤玲先生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责。
徐勤玲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徐勤玲先生在任期间所做出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事项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
选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提名沈文龙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沈文龙先生当选后将接任徐勤玲先生原担任的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务,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补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一致认为:沈文龙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合法。经审阅其个人履历,未发现其有不得担任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沈文龙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等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了解,沈文龙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沈文龙先生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同意提名沈文龙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沈文龙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培训。沈文龙先生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2、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3、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吉华集团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7 日
附:沈文龙先生简介
沈文龙,男,1955 年 10 月 7 日出生,大专学历。1973 年 12 月至 1994 年 8
月,于部队服役,职位副团长,1994 年 8 月至 2002 年 5 月,任职于中国银行嘉
兴分行,职位副行长。2002 年 5 月至 2008 年 2 月,任职于中国银行萧山支行,
职位行长。2008 年 2 月至 2015 年 10 月,任职于中国银行绍兴分行,职位纪委
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