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78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20-037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副总经理刘景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57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35625%;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以及上市后公司
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上述股份已于 2018 年 8 月 7 日解除限售并
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2020 年 5 月 19 日,公司披露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2),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刘景麟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计
划自 2020 年 6 月 9 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5 日期间内(窗口期等不得减持股份期
间不减持),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拟减持不超过120,000 股的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0.075%,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景麟先生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12,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704%。刘景麟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已过半,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IPO 前取得:270,000 股
董事、监事、高
刘景麟 570,000 0.35625% 其他方式取得:300,000
级管理人员
股
备注:上表中“其他方式取得”,是指公司 2018 年 5 月实施 2017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4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1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
减持价
当前持
减持数量 格区间 减持总金 当前持股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股数量
(股) (元/ 额(元) 比例
(股)
股)
2020/7/23
集中竞价交 22.44
刘景麟 112,700 0.0704% ~ 2,568,043 457,300 0.2858%
易 -23.64
2020/7/24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刘景麟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股份不会对公司治
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
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刘景麟先生将根据其自身资金安排、公司股价变动情况、监管部门政策变化情况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减持数量、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三)其他风险
在上述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督促刘景麟先生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