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SILVERYDRAGONPRESTRESSEDMATERIALSCO.,LTD.TIANJIN
天津市北辰区双源工业区双江道62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面值: 1.00元
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5,000万股,包括公开发行的新股及公
司股东公开发售的股份。其中,公司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
发行股数: 5,000万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不超过自愿设定12个月
及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份的数量,且不超过3,750万
股
不超过20,000万股,具体数量根据公开发行新股数量及公司股东
发行后总股本: 公开发售股份数量最终确定
每股发行价格: 【】元 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谢铁桥、谢铁根及其亲属谢
铁锤、谢辉宗、谢志峰、谢志钦、艾铁领、艾铁茂、谢志安、王
磊、谢志礼、谢志超、谢志杰、谢志元承诺:自天津银龙预应力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中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股东杭州富庆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
国联卓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天津金镒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 (有限合伙)、李景全、马韶峰、钟志超、余景岐、张崇胜、张
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新、赵亚松、张云生、孙耀堂、王峥、刘晓平、尹秀梅、张秀莲、
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时金、孙伟娜、李国树、闫崇健、郭浩、张宜文、魏海涛、连江、
李占元、李立超和许振山承诺:自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
定的承诺
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
人管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公开发售的股
份除外),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海通开元”)、西安航天新能源产业基金投资有
限公司承诺:自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证券交
易所上市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本
公司股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也不由
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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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谢铁桥、谢铁根及持有公司
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谢志峰、钟志超、余景岐、孙伟娜、
李景全、谢志礼承诺:如本人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
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
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
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
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6
个月的锁定期。
本次公开发行上市前,持有发行人股份超过股本总额5%的
股东谢铁桥、谢铁根、谢铁锤、谢辉宗、谢志峰承诺:在上述锁
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如减持,则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25%。
海通开元承诺: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如减持,则减
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两年内转让的股份不低于其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的50%,且至多减持所持发行人全部股份。
除上述承诺外,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谢铁
桥、谢志峰、钟志超、余景岐、孙伟娜、连江、周弢、谢铁根、
李景全、谢志礼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数不超过其直
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其直接和
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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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