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60 证券简称:克来机电 公告编号:2023-015
上海克来机电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克来机电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并经过谨慎的研究讨论,公司决定将“智能制造生产线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 2024 年 12 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19 年 11 月 22
日出具的《关于核准上海克来机电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16 号)核准,同意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
额 18,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本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 日公开
发行了 18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18,000.00 万元。
发行方式采用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认购金额不足 18,000.00 万元的部分(含中签投资者放弃缴款认购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共计募集资金 18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用 3,710,000.00 元(不含税净额 3,500,0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计
人民币 176,290,000.00 元(不含税净额 176,500,000.00 元),于 2019 年 12 月
6 日 存 入 本 公 司 开 立 于 上 海 浦 东 发 展 银 行 虹 口 支 行 账 号 为
98230078801100001406 的人民币账户内。扣除为发行可转债所支付的其他中介费、信息披露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 3,362,800.00 元(不含税金额 3,172,452.8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73,327,547.17 元。该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 ZA15864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02,145,108.96 元,
明细如下: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金额 2022 年度使用金额 累计使用金额
1 智能制造生产线 173,327,547.17 20,952,134.14 102,145,108.96
扩建项目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主要原因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制造生产线扩建项目”的厂房及装修工程目前已基本建设完毕,但受外部宏观环境和下游行业需求变化等因素影响,在充分评估投资收益和风险防范措施后,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对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投资有所延缓。
因此,公司结合市场情况及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智能制造生产线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
期,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为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四、此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合理的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不涉及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和投资总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五、此次募投项目延期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2023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智能制造生产线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延期至 2024 年 12 月。除上述调整外,其他事项不做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2023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
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意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经审慎查验,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结合当前实际使用情况作出的合理安排,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智能制造生产线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
(四)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克来机电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克来机电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