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60 证券简称:克来机电 公告编号:2022-005
上海克来机电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26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6094.45 万股的 1.00%。其中首次授予 247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6094.45 万股的 0.95%,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95%;预留 13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6094.45 万股的 0.05%,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5%。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上海克来机电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anghai Kelai Mechatronics Engineering Co.,Ltd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罗东路 1555 号 4 幢
法定代表人:谈士力
注册资本:26,094.45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505799049
成立日期:2003 年 5 月 30 日
上市日期:2017 年 3 月 14 日
经营范围:工业自动化设备、机电一体化设备及产品技术的“四技”服务;工业自动化生产系统设备,机电一体化产品及设备,电子控制及气动元器件,现
代展示设备,设计,制造,安装,调试,维修,保养;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 务;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分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公司最近三年业绩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营业收入 766,142,805.45 796,302,410.43 583,218,056.1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9,190,548.12 99,994,728.35 65,148,359.9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126,551,667.85 93,618,848.12 61,259,609.86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7,670,032.43 222,373,862.37 10,567,840.33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956,844,246.50 606,162,930.47 488,755,012.53
总资产 1,224,876,237.20 1,246,190,085.42 940,633,464.11
主要财务指标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1 0.41 0.2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1 0.41 0.2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0.50 0.38 0.25
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7.05 18.87 14.0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16.71 17.66 13.25
均净资产收益率(%)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构成情况
1、董事会构成
公司本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构成,分别是:董事长谈士力、董事陈久康、王
阳明、苏建良,独立董事张兰田、钱晋武、张治忠。
2、监事会构成
公司本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构成,分别是:监事会主席王志豪,监事冯守加、
职工监事荣慧俭。
3、高级管理人员构成
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 7 名,分别是:总经理谈士力、副总经理王阳明、副
总经理苏建良、副总经理沈俊杰、副总经理张海洪、副总经理王卫峰以及董事会 秘书兼财务总监曹卫红。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目的与原则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和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克来机电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上海克来机电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四、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26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
公司股本总额 26094.45 万股的 1.00%。其中首次授予 247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
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6094.45 万股的 0.95%,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95%;预留13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6094.45万股的0.05%,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5%。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五、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范围、核实及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任职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及核心骨干人员。所有激励对象由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并经公司监事会核实确定。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 151 人,包括:
1、高级管理人员;
2、中层管理人员;
3、核心骨干人员。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以上激励对象中,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授予时及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具有劳动或聘用关系。
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原则上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三)激励对象的核实
1、本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前,公司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
2、公司监事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经公司董事会调整的激励对象名单亦应经公司监事会核实。
(四)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
票数量(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时股本总额的比例
曹卫红 董事会秘书、财务 8.00 3.08% 0.03%
总监
中层管理以及核心骨干人员(150人) 239.00 91.92% 0.92%
预留部分 13.00 5.00% 0.05%
合计(151 人) 260.00 100.00% 1.00%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
股本总额的 10%。
2、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六、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和禁售期
(一)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
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二)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授予日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必须
为交易日。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60 日内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
完成公告、登记等相关程序。公司未能在 60 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应当及时披
露未完成的原因,并宣告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失效。预留
部分须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 12 个月内授出。
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且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
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