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48 证券简称:建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3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业股份”)董事会编制了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89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 2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654.42万元。上述款项已于2020年2月25日全部到账。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立信中联验字(2020)D-0001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项 目 序号 金 额(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A 49,654.42
项目投入 B1 28,264.17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317.54
理财产品收益 B3 1,871.73
项 目 序号 金 额(人民币万元)
项目投入 C1 2,880.99
利息收入净额 C2 55.33
本期发生额
理财产品收益 C3 92.21
项目结项结余资金转出 C4 12,167.43
项目投入 D1=B1+C1 31,145.16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372.87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理财产品收益 D3=B3+C3 1,963.94
项目结项结余资金转出 D4=C4 12,167.43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4+D2+D3 8,678.64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8,678.64
差异 G=E-F
二、募集资金管理及存储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德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建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浙江建业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业微电子”)会同浙商证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
2022 年 5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并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公司将原“年产 11 万吨环保增塑剂项目”募集资金专户(303063180013000012409)销户,并开设“年产 17000 吨电子化学品项目”新的募集
资金专户(303063180013000041843),原“年产 11 万吨环保增塑剂项目"募集资金专
户的全部募集资金本息余额转存至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2 年 6 月 1 日,公司完
成募集资金专户的变更,并会同建业微电子、浙商证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 州建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 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元)
392277609720 已注销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德梅城支行
387077610708 已注销
303063180013000041843 6,786,403.52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建德支行 303899999603000001036 80,000,000.00 [注]
303063180013000012409 已注销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德支行 1202028229900021097 已注销
合 计
注:此账户为募集资金专户(303063180013000041843)的子账户,无结算功能,系募集资 金专户加载开户行大额存单业务自动产生的子账号,业务终止时资金全部转回募集资金专户, 资金支取也需原路返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后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支取。
三、2023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共计
5,262.55 万元。2020 年 4 月 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公司第四届监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使用募集资金 5,262.55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 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
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浙商证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本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限及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不存在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情况。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结合公司发展规划,为提升募投项目的整体经济效益,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会议和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募投项目“年产 8 万吨有机胺项目”产品结构进行优化调整,调整后项目产能仍为年产有机胺 8 万吨,产品结构调整为“乙基胺 5.5 万吨,正丁基胺 2.5 万吨”。公司本次优化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年产 8 万吨有机胺项目”及“年产 13,000 吨超纯氨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
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3-010)。此议案已经公司 2023 年 5 月 22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2023 年 6 月,公司已将“年产 8 万吨有机胺项目”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89,146,390.69 元及“年产 13,000 吨超纯氨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32,527,867.14元分别转入公司和子公司建业微电子基本存款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