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19年7月3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211.65万股
根据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公司于近日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情况
2019年6月18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与《关于向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认首次授予的条件已成就,并确定以2019年6月18日为授予日,向122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11.65万股的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和首次授予事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详见2019年6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法定披露媒体公告的《益丰药房关于向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19-045)。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总额及预留权益数量的议案》。鉴于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的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导致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额从217.05万股调整为211.65万股,根据相关规则要求,董事会将预留限制性股票由54.25万股调整为52.85万股,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额由271.30万股调整为264.50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总额及预留权益数量的法律意见书》。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实际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和限制性股票数量与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不存在差异。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实际授予情况如下:
1、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2019年6月18日
2、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211.65万股
3、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人数:122人
4、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28.60元/股
5、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况如下表所示(以下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姓名 职位 获授的限制性股获授限制性股票占授获授限制性股票占当
票数量(万股)予总量的比例(%) 前总股本比例(%)
王永辉 副总裁 15.00 5.67 0.04
肖再祥 副总裁 9.00 3.40 0.02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 187.65 70.95 0.50
人员(共120人)
预留限制性股票 52.85 19.98 0.14
合计 264.50 100.00 0.70
二、激励计划有效期、限售期及解除限售时间安排情况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
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 解除限售时间 可解除限售数量占限
安排 制性股票数量比例
第一个解除自首次授予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限售期 授予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3%
第二个解除自首次授予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33%
限售期 授予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除自首次授予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34%
限售期 授予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6月21日出具的天健验〔2019〕2-21号的验资报告,审验了公司截至2019年6月20日止的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股本情况,截至2019年6月20日止,公司已收到王永辉等122名股权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60,531,900.00元,计入实收资本人民币贰佰壹拾壹万陆仟伍佰元整(¥2,116,500.00),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58,415,400.00元。截至2019年6月20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378,922,506.00元,累计实收资本人民币378,922,506.00元。
四、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授予的211.65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19年7月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审核和登记。
五、首次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济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高毅、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益之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益仁堂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52,718,000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前其持有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0.53%,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其持有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0.30%。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证券类别 变动前数量(股) 变动数量(股) 变动后数量(股)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62,694,958 0 362,694,658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4,111,348 2,116,500 16,227,848
合计 376,806,006 2,116,500 378,922,506
七、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所募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
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期
内计入各年度相关成本或费用。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
列支。
公司董事会已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19年6月18日,授予日
收盘价格为59.23元/股。基于授予日收盘价格进行测算,公司本次授予的211.65
万股限制性股票应确认的总费用为4,862.13万元(税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年份 2019年 2020年 2021年 2022年 合计
各年摊销限制
性股票费用 1,485.65 2,160.95 945.41 270.12 4,862.13
(万元)(税后)
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为测算数据,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
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
和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
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计划的股权激励成本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股权激励成本的摊销对本计划有效期内公司各年度净利润有所影响。若考虑到股
权激励计划将有效促进公司发展,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
来的费用增加。
九、报备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2、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2-21号)。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