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39 证券简称:益丰药房 公告编号:2018-042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于2018年4月17日起停牌,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2018年5月10日公司公告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暨继续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2018年5月17日起继续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30天。停牌期间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媒体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3、2018-028、2018-034、2018-035、2018-036、2018-037、2018-038、2018-040、2018-041)。
目前,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以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基本情况
1、主要交易对方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为孙伟、石朴英、索晓梅、陈玉强等37名交易对方持有的石家庄新兴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权,石家庄新兴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相关资产及业务所属行业为药品零售业。标的公司在本次交易之前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方式拟为以支付现金及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标的公司的控股权。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构成借壳上市。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本次重组的具体交易方案尚未最终确定。
3、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中介机构
公司目前已选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重组财务顾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重组审计机构、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为本次重组法
律顾问、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评估机构。本次重组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法律等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4、本次交易事前审批及进展情况
本次交易事项不需取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等有权部门关于重组事项的前置审批意见,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报中国证监会审核批准方可实施。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工作进展情况
(一)停牌期间,公司积极组织各中介机构对标的资产开展尽职调查及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并对重组方案、标的资产及交易方式等问题与交易对方进行全面沟通和协商。
(二)停牌期间,公司每5个交易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媒体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3、2018-028、2018-034、2018-035、2018-036、2018-037、2018-038、2018-040、2018-041)。
三、无法按期复牌的具体原因说明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法律、审计、评估等尽职调查工作尚有部分补充性工作需要完成。公司、交易对方及各中介机构需要更多时间对方案及有关报告文件进行修订和完善。因此,公司预计无法在2018年6月17日之前披露重组方案并复牌。
四、申请继续停牌时间
鉴于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6月17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及时公告并复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
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