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37 证券简称:丽岛新材 公告编号:2021-013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
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丽岛新材”)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续聘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均为一年。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128 号 6 楼
首席合伙人 胡少先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03 人
上年末执业人 注册会计师 1,859 人
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37 人
业务收入总额 30.6 亿元
2020 年业务收
审计业务收入 27.2 亿元
入
证券业务收入 18.8 亿元
客户家数 511 家
审计收费总额 5.8 亿元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20 年上市公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
司(含 A、B 股) 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文化、
审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
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
服务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住
宿和餐饮业,教育,综合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382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 1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8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何时开始 近三年签
何时成为 何时开始 何时开始 为本公司 署或复核
项目组成员 姓名 注册会计 从事上市 在本所执 提供审计 上市公司
师 公司审计 业 服务 审计报告
情况
项目合伙人 陈长元 1994 2013 2013 2019 注 1
陈长元 1994 2013 2013 2019 注 1
签字注册会计师
陈振伟 2012 2013 2013 2018 注 2
质量控制复核人 沈培强 2003 2001 2003 2018 注 3
[注1] 2020年签署丽岛新材等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2019年签署丽岛新材等公司2018
年度审计报告,2018年签署大地电气等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
[注2]2020年签署丽岛新材等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2019年签署丽岛新材等公司2018
年度审计报告,2018年签署大地电气等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
[注 3] 2020 年签署长海股份、兄弟科技、蠡湖股份等上市公司 2019 年审计报告;2019
年签署兄弟科技、双环传动、蠡湖股份等 2018 年审计报告;2018 年签署双环传动、钱江水
利、皇马科技等上市公司 2017 年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
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
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
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0 年度,财务审计费用 50 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 10 万元(含税),
合计人民币 60 万元(含税),系按照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
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
审计服务的性质、风险大小、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
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将依据年度实际业务情
况和市场情况等因素由双方协商决定。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及内控审计费用价格与 2019 年度相同。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认真审阅了相关议案和资料的基础上,发表审查意见:经审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在执行 2020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中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恪尽职守,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续聘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需要。在担任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过程中,该事务所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约定的服务内容,顺利完成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该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续聘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