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37 证券简称:丽岛新材 公告编号:2021-003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于 2021 年 1 月 1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年1月14日以专人送达的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大庆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经表决,会议同意选举田华军、褚丹峰担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并与职工代表监事嵇庆静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其中:
田华军,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褚丹峰,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编号:2021-005)。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