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1-112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以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结果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暨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部分条款的议案》。
鉴于袁岚女士已向公司董事会辞职,为优化治理结构、提高工作效率,公司
董事会同意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原来的 9 人调整为 8 人,其余董事成员保持不
变。同时,因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发生变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现拟对《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中涉及董
事会成员人数等相关内容作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百〇八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 第一百〇八条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
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全部董事由股 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全部董事由股东大
东大会选举产生。 会选举产生。
第一百二十一条 董事会会议应 第一百二十一条 董事会会议应有
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 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 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 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但本
过,但本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出现同意和反对
(或弃权)票数相等的情形,该决议未获通
过,董事会可根据审议情况对相关事项进
行修改提交下次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应对
其进行再次表决,若票数仍然相等,董事会
可提议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十六条 形成决议 第二十六条 形成决议
(一)董事会做出决议,必须经全 (一)董事会做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
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在审议董 事的过半数通过,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 事会决策权限内担保事项的议案时,除 的除外。当出现同意和反对(或弃权)票数 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外,还应 相等的情形,该决议未获通过,董事会可根 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 据审议情况对相关事项进行修改提交下次 董事同意,超过董事会决策权限内的须 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应对其进行再次表决, 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未经董事会或股 若票数仍然相等,董事会可提议将其提交 东大会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董事会在审议董事会
决策权限内担保事项的议案时,除应当经
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
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超
过董事会决策权限内的须报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未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不
得对外提供担保。
除以上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保持
不变。上述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生效施行,现行
的《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