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0-095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发行数量和价格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数量:69,958,501 股
发行价格:12.05 元/股
发行对象认购数量及其限售期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配售股数 配售金额 限售期
(股) (元) (月)
1 梁向科 3,319,502 39,999,999.10 6
2 张宇 3,319,502 39,999,999.10 6
3 金莺 5,809,128 69,999,992.40 6
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979,253 59,999,998.65 6
5 吴根春 3,319,502 39,999,999.10 6
6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639,004 79,999,998.20 6
7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468,877 89,999,967.85 6
8 洪智军 3,319,502 39,999,999.10 6
9 中信中证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6,639,004 79,999,998.20 6
10 北京时代复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979,253 59,999,998.65 6
1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809,128 69,999,992.40 6
12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058,091 72,999,996.55 6
13 杨晖 3,319,502 39,999,999.10 6
14 刘兵东 1,659,751 19,999,999.55 6
15 刘小龙 1,659,751 19,999,999.55 6
16 吴时泉 1,659,751 19,999,999.55 6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配售股数 配售金额 限售期
(股) (元) (月)
合计 69,958,501 842,999,937.05 -
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非公发行的新增股份已于 2020 年 11 月 24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认购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新增股份可在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预计上市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限售期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开始计算。
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公司内部决策程序
2020 年 4 月 27 日,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敏电
子”)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
2020 年 5 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并通过了
上述议案。
2、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2020 年 8 月 24 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申请。
2020 年 9 月 11 日,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20]2133 号核准
批复,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
(二)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发行数量:69,958,501 股
3、发行价格:12.05 元/股
4、募集资金总额:842,999,937.05 元
5、发行费用:20,545,075.90 元(不含税)
6、募集资金净额:822,454,861.15 元
7、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华创证券”)
(三)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2020 年 11 月 11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博敏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112 号),经审验,截至 2020 年 11
月 11 日 17 时 50 分止,博敏电子实际已向特定投资者定向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9,958,501 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842,999,937.05 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0,545,075.90 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22,454,861.15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人民币 69,958,501.00 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752,496,360.15 元。
本次发行新增的69,958,501股股份的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已于2020年11月24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
(四) 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五) 保荐人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
结论意见
1、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
(1)博敏电子本次发行经过了必要的授权,获得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定价过程及认购对象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本次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有效。
(3)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的选择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中关于发行对象的规定。
(4)本次非公开发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发行所涉及的《认购邀请书》《认购报价单》《追加认购单》及其他有关法律文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公平、公正,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的最终配售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发行人本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具备发行对象资格。
博敏电子尚需就本次发行事宜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注册资本增加之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一) 发行结果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最终认购数量为 69,958,501 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量变更为 511,012,097 股。本次发行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配售股数 配售金额(元) 限售期
(股) (月)
1 梁向科 3,319,502 39,999,999.10 6
2 张宇 3,319,502 39,999,999.10 6
3 金莺 5,809,128 69,999,992.40 6
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979,253 59,999,998.65 6
5 吴根春 3,319,502 39,999,999.10 6
6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639,004 79,999,998.20 6
7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468,877 89,999,967.85 6
8 洪智军 3,319,502 39,999,999.10 6
9 中信中证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6,639,004 79,999,998.20 6
10 北京时代复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979,253 59,999,998.65 6
1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809,128 69,999,992.40 6
12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058,091 72,999,996.55 6
13 杨晖 3,319,502 39,999,999.10 6
14 刘兵东 1,659,751 19,999,999.55 6
15 刘小龙 1,659,751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