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临2018-045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共青城浩翔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182号),现将批复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向共青城浩翔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30,416,920股股份、向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福鹏宏祥柒号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发行3,977,272股股份、向汪琦发行4,545,454股股份、向陈羲发行4,545,454股股份、向共青城源翔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2,840,909股股份、向共青城建融壹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1,628,534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二、核准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41,848万元。
三、你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应当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方案及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四、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六、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七、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我会。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核准文件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宜,并将根据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