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33 证券简称:睿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8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股权激励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1,000.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0,123.32万股的4.97%。其中首次授予 950.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0,123.32万股的 4.72%;预留 50.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0,123.32 万股的 0.25%,预留部分占本次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5.00%。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要介绍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地址
为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 89 号软件园 C 区 26 号 A 幢三层。公司主要从事
工业自动化控制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 IC 产品分销两大业务。在工业自动化领域,从针织、缝制设备等细分行业专用电脑控制系统向伺服系统等通用自动化产品延伸,为工业自动化行业提供核心部件及解决方案。在 IC 产品分销领域,不断扩充互补性强、相互协同的产品线,为客户提供综合的应用解决方案。
(二)公司最近三年主要业绩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营业收入 1,496,989,207.58 1,477,855,379.39 1,852,983,764.6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25,169,060.03 30,122,991.74 113,525,351.1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9,798,708.69 15,289,490.87 98,327,152.82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9,462,991.95 67,072,118.39 -28,731,041.1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030,502,892.10 1,039,712,930.24 1,049,567,711.64
总资产 1,459,850,940.68 1,424,116,542.09 1,517,009,917.04
主要财务指标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251 0.1497 0.564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251 0.1497 0.564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 0.0487 0.076 0.4886
每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44 2.91 11.3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 0.95 1.48 9.85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构成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构成,分别为杨维坚、赵健民、蓝李春、王开
伟,独立董事林兢、徐培龙、严弘;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构成,分别为黄军宁、吴彧、黄锦;
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 6 人,分别为杨维坚、赵健民、蓝李春、张国利、唐
宝桃、张香玉。
二、股权激励计划目的与原则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
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管理骨干、技术骨干、业务骨干的积极
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骨干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
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
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四、授出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股权激励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1,000.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0,123.32万股的4.97%。其中首次授予 950.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0,123.32万股的 4.72%;预留 50.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0,123.32 万股的 0.25%,预留部分占本次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5.00%。
本激励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0%,预留比例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20.00%。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管理骨干、技术骨干、业务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247 人,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管理骨干、技术骨干、业务骨干。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也不包括《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人员。
以上激励对象中,董事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和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含子公司)具有聘用或劳动关系。
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三)激励对象的核实
1、本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
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
2、公司监事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在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
说明。经公司董事会调整的激励对象名单亦应经公司监事会核实。
(四)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本计划公告日
票数量(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股本总额的比例
1 赵健民 董事、副总经理 30.00 3.00% 0.15%
2 蓝李春 董事、副总经理、 15.00 1.50% 0.07%
董事会秘书
3 王开伟 董事 20.00 2.00% 0.10%
4 张国利 副总经理 30.00 3.00% 0.15%
5 张香玉 财务总监 30.00 3.00% 0.15%
管理骨干、技术骨干、业务骨干(242 人) 825.00 82.50% 4.10%
预留 50.00 5.00% 0.25%
合计 1,000.00 100.00% 4.97%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 1.00%。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
总额的 10.0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
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
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4、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
益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或直接调减,但调整后预留权益比例不得超过本激励计
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 20.00%。
5、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六、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时间安排
(一)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二)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授予日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60 日内对激励对象进行授予并完成公告、登记;有获授权益条件的,需在条件成就后 60 日内授出权益并完成公告、登记。公司未能在 60 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需披露未完成原因并终止实施本计划,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失效。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授予限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