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31 证券简称:格林达 公告编号:2023-008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确认,2022 年度公司合并报
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3,394,169.64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462,034,010.03 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企业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综合考虑投资者合理回报,结合公司经营活动净现金流水平、现有债务规模以及经营发展需要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定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99,558,38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49,889,595.0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30.53%。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并审议通过了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将给予股东合理的现金分红回报和维持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相结合,符合公司当前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需要,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同时符合《公司章程》、证监会及上交所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政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核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