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29 证券简称:亚翔集成 公告编号:2020-008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19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了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翔集成”)将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866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
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20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5,336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
股发行价人民币 4.94 元,共募集资金 263,598,4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53,646,219.04 元,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 209,952,180.96 元,剔除发行费用增值税进项税 2,978,752.26 元,募集资金净额 206,973,428.70元。
截止 2016 年 12 月 26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6]001162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181,492,467.33 元,其中: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13,286,418.76 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25,480,961.37 元。
二、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 2011 年度股东
大会表决通过,并于 2018 年 3 月经本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修订。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分别在中信银行苏州工业园区支行、合作金库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兆丰国际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开立了 3 个募集资金专用存储账户,并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2016 年 12 月 15 日,本公司与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苏州工
业园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6 年 12 月 15 日与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作金库商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于 2016 年 12 月 15 日与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兆丰国际商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0 年 1 月 10 日,保荐机构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中信证券华
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华南)。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
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本公司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单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人民币增加 5,000 万元以上的或 12 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募集资金净额的 20%的,公司应当以传真和邮件的形式知会保荐代表人。
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均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中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使用情况的监督及信息披露等规定执行,未有违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条款的行为。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中信银行苏州工 81120010131002 226,298,400.00 31,925,111.41 活期
业园区支行 45603
合作金库商业银 00690980142070 活期(已
行股份有限公司 0001 79,473,428.70 - 注销)
苏州分行
兆丰国际商业银 活期(已
行股份有限公司 1001200550 80,000,000.00 - 注销)
苏州分行
合 计 31,925,111.41
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中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差异 6,444,150.04 元,系前期垫付的发行费用 5,974,971.30 元暂未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存款利息收入 470,914.88 元、支付转账手续费 1,524.66元等累计形成的金额所致。
2019 年 7 月,本公司收到中信银行苏州工业园区支行(以下简称“中信
银行”)通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112001013100245603)的资
金被冻结,冻结金额 31,876,124.84 元。经了解,上述账户由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杭州中欣晶圆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芯晶圆半导体股份有
限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16 日更名为杭州中欣晶圆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之申
请作出(2019)浙 01 民初 2138 号民事裁定并实施财产保全而冻结。账户被冻结后,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苏州工业园区支行新设立自有资金账户,在募集资金账户未解冻前,募投项目资金支出由新设账户统一支出,待募集资金账户解冻后,公司将视情况予以置换或将
结余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被冻结账户余额
31,925,111.41 元(含利息),公司已累计使用浦发银行自有资金账户支付募投项目款 7,056,340.84 元。
三、 2019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
结论性意见
亚翔集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亚翔集成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
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华南认为:亚翔集成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 2020 年 3 月 26 日批准报出。
特此公告。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26 日
附表:2019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附表:2019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206,973,428.7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3,286,418.7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81,492,467.3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 项目可行
已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 截至期末承诺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与承 投入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 含部分变更 投资总额 额 投入金额(1) 额 注1 投入金额(2) 诺投入金额的 (%)(4) 可使用状态日 的效益 到预计 生重大变
(如有) 差额 =(2)/(1) 期 效益 化
(3)=(2)-(1)
拓展洁净室工程运营资 0.00 160,000,000.00 160,000,000.00 159,473,428.70 159,519,839.44 46,410.74 100.03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