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28 证券简称:兴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4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之一王锦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593.13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4%。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且已
于 2019 年 12 月 12 日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披露了《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
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王锦程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 148 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73%。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 日披露的《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
股份时间过半暨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在 2021 年 12 月 17 日-2022
年 3 月 1 日期间,王锦程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40.75 万股,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0 股,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40.7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锦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5,523,800 股,本次减持计划暂未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王锦程 5%以下股东 5,931,300 2.94% IPO 前取得:5,931,300 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 王进兴 56,782,900 28.17% 亲属关系:王进兴、曹连英夫妇
王泉兴 52,334,600 25.96% 和王泉兴、沈根珍夫妇为公司的
沈根珍 7,413,900 3.68% 共同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王
王文浩 5,931,300 2.94% 锦程系王进兴和曹连英之子;王
王锦程 5,931,300 2.94% 文浩系王泉兴和沈根珍之子;苏
曹连英 4,448,300 2.21% 州宝沃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系曹连
苏州宝沃创业投资有 3,596,300 1.78% 英和王文浩所控制的企业;王文
限公司 娟系王泉兴和沈根珍之女,王永
王文娟 1,482,700 0.74% 兴系王进兴的二哥、王泉兴的二
王永兴 907,200 0.45% 弟。
合计 138,828,500 68.87% —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利润分配
减持价格 减持总 当前
减持数量 减持 减持方 当前持股数
股东名称 减持期间 区间(元/ 金额 持股
(股) 比例 式 量(股)
股) (元) 比例
王锦程 0 0% 2022/3/2 ~ 集中竞 0-0 0 5,523,800 2.74%
2022/4/27 价交易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是 □否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披露了 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司拟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 元(含税)。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01,600,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201,600,00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155.47%。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在本次减持区间内,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无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系公司股东根据其自身资金安排自主决定的。本次减持计划系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经营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将持续关注王锦程先生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并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
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王锦程先生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在减持实施期间内,公司股东王锦程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在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间,相关减持主体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