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22 证券简称:金鸿顺 公告编号:2021-012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拟将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即:“重庆伟汉汽车零
部件生产基地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
2021 年 11 月。有关情况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05 号)文核准,金鸿顺获准向社会
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2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7.54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61,28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45,089,981.80 元后,实
际募集净额为 516,190,018.20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17 年 10 月 17 日到位,上
述募集资金业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闽华兴所
(2017)验字 XM-008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
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进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截至期末募集资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预定可
号 金承诺投资金额 计投入金额 投入进度 使用状态日期
1 长沙金鸿顺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50 万套 10,173.91 10,173.91 100.00% 2020.6
汽车车身件及 50 万套汽车底盘件项目
2 汽车零部件(沈阳)生产基地项目 - - 不适用 不适用
3 重庆伟汉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 9,285.82 4,203.86 45.27% 2020.11
序 项目名称 截至期末募集资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预定可
号 金承诺投资金额 计投入金额 投入进度 使用状态日期
4 金鸿顺汽车零部件自动化生产项目 12,499.97 12,603.08 100.82% 2019.11
5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070.00 2,118.56 52.05% 2020.11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及具体情况
(一)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内容
本次涉及延期的募投项目前期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
受到多方面因素影响,预计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从维护
全体股东和企业利益的角度出发,本着审慎和效益最大化的原则,在对募投项目
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结合当前募投
项目的实施进度、实际建设情况及市场发展前景,决定将以下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序号 项目名称 调整前预计达到可 调整后预计达到可
使用状态日期 使用状态日期
1 重庆伟汉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 2020.11 2021.11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20.11 2021.11
注:公司募集资金于2017年10月到帐,根据项目建设计划,“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
设期为12个月,主要包括建设工程、设备购置及安装,资金分两年投入。截止目前,研发中
心建设工程、设备购置及安装基本完成,未投入款项主要为后续的软件购置费用。
(二)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1、重庆伟汉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
本项目厂房建设已经完并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安装了部分生产设备;项目主
要为本特勒汽车系统(重庆)有限公司、本特勒建安汽车系统(重庆)有限公司
及卡斯马汽车系统(重庆)有限公司提供配套,为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提供二
级配套服务。2018 年下半年来我国汽车整车市场景气度下降,产销量下滑明显,
上述客户主要配套车型产销未达预期。为控制经营风险,后期公司将根据周边配
套客户的产能需求确定设备投入进度。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截至目前,公司研发中心建设工程、设备购置及安装基本完成,未投入部分
主要为软件购置。受整车市场景气度下降影响,公司经营业绩下滑,公司调整研
发软件购置进度,导致本项目实施进度相应推迟。
四、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调整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也未发生变化,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认为:
1、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要求。
2、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与股东长远利益。
保荐机构对金鸿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