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19 证券简称:金徽酒 公告编号:临 2022-014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修订<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的相关规定,结合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及发展需要,对现行《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如下:
现行《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依据
第二条 公司系依据《公司 第二条 公司系依据《公司法》
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 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发起方 《上市公司章程指发起方式设立;在甘肃省陇南市工 式设立;在甘肃省陇南市市场监督管 引》第二条第二款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统一社会 理局注册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信用代码 91621200695632863J。 91621200695632863J。
第七条 公司营业期限为长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 《上市公司章程指
期。 份有限公司。 引》第七条
第三十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 第三十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
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 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
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回购本 外:
公司的股份: ………
……… 公司因本条前款第(一)项、第
公司因本条前款第(一)项、 (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第(二)项的原因回购本公司股份 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前 《上市公司章程指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 款第(三)、第(五)、第(六)项规 引》第二十四条、前款第(三)、第(五)、第(六) 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 第二十六条
项的原因回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 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
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 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
会会议决议。 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前款规定回购本公 公司依照前款规定收购本公司
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 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
应当自回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 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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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 (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
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 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
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
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 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 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
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 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
内转让或者注销。 者注销。
公司回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按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
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进行
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第三十一条 公司回购股份,
可以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第三十一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 股份,可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
易方式; 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
(二)要约方式; 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上市公司章程指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中 公司收购部分用于第三十条第 引》第二十五条
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公司回购部分用于第三十条 项情形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
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 方式进行。
第(六)项情形的,应当通过公开
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第三十六条 公司董事、监 第三十六条 公司董事、监事、
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百 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
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 以上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 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 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
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 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
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
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 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购入包
余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 销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
的,卖出该股票不受六个月时间限 上股份的,以及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上市公司章程指
制。 其他情形的除外。 引》第三十条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三 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
十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 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
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 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
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 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法院提起诉讼。 质的证券。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
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 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承担连带责任。 三十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
现行《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依据
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
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
的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
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八条 控股股东及其 第四十八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
他关联方与公司发生的经营性资 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发生的经
金往来中,应当严格限制占用公司 营性资金往来中,不得占用公司资
资金。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得 金。
要求公司为其垫支工资、福利、保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
险、广告等期间费用,也不得互相 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
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公司也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 (一)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 其他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
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广告等费用、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一)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 (二)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
的资金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资金(含委托贷款)给控股股东、实
使用; 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但本公
(二)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 司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同比例提供
机构向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资金的除外。前述所称“参股公
(三)委托控股股东或其他关 司”,不包括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上市公司监管指
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人控制的公司; 引第 8 号——上市
(四)为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 (三)委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资金往来、对
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 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外担保的监管要
承兑汇票; (四)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 求》第四条、第五
(五)代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 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 条、第二十一条、
方偿还债务; 的商业承兑汇票,以及在没有商品和 第二十三条
(六)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劳务对价情况下或者明显有悖商业
文件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方 逻辑情况下以采购款、资产转让款、
式。 预付款等方式提供资金;
公司董事会发现控股股东占 (五)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用公司资产的,有权对其所持公司 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
股份申请司法冻结,控股股东不能 (六)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以现金清偿其所占用公司资产时, 件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方式。
通过变现其所持公司股份清偿。 公司董事会发现控股股东、实际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产
员应当维护公司资金不被控股股 的,有权对其所持公司股份申请司法
东占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冻结。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
协助、纵容控股股东及其投资的其 关联方占用的公司资金,原则上应当
它企业占用公司资产时,公司董事 以现金清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会经审议可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 及其它关联方拟用非现金资产清偿
任人给予处分并对负有严重责任 占用的公司资金的,应当符合相关法
现行《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依据
的董事予以罢免。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应当维护公司资金不被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协助、纵容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
司资产时,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可视情
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并对
负有严重责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予以罢免。
第四十九条 第四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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