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 公告编号:2020-089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2020 年 10 月 30 日
股票期权登记数量:178.20 万份
本次股票期权登记人数:135 人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登记工作,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 年 8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 年 8 月 28 日至 2020 年 9 月 6 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并于 2020 年 9 月 7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3、2020 年 9 月 14 日,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等议案。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5 日对《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9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4、2020 年 9 月 2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 9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情况如下:
1、授予日:2020 年 9 月 28 日
2、授予数量:178.20 万份
3、授予人数:135 人
4、行权价格:11.73 元/份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6、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1)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均自授权登记完成
日起计。授权日与首次可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 12 个月。
(3)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如下:
行权安排 行权期间 行权比例
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
第一个行权期 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4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
第二个行权期 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
第三个行权期 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的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4)股票期权行权条件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 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
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 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 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 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 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某一激励对象出现上述第 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司将终止其参与本激励
计划的权利,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 司注销。
3)公司层面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0 年-2022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
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业绩考核目标 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 以 2019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0 年净利润增
长率不低于 15%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 第二个行权期 以 2019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 年净利润增
长率不低于 30%
第三个行权期 以 2019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 年净利润增
长率不低于 45%
注:上述各指标计算时使用的净利润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并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行权期内,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若各行权期内, 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 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激励对象股票期权当期计划行权份额。
4)激励对象层面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考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激励对象 个人绩效考核评定分为 A、B、C、D 四个等级。
考核结果 合格 不合格
绩效评定 A B C D
行权系数 100% 80% 60% 0
上述考核标准 A 级为 90 分以上(含),B 级为 80-89 分,C 级为 60-79 分,D 级为 59
分以下(含)。
个人当年可行权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行权系数。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则激励对象可按照本计划规定比例行权;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激励对象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三、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有关登记信息
2020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
成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1、期权名称:金桥信息期权
2、期权代码(分三期行权):0000000567、0000000568、0000000569
3、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期:2020 年 10 月 30 日
4、本次授予登记的人员和数量:
姓 名 职 位 获授的股票期权 占本计划拟授予股 占授予时总股本
数量(万份) 票期权数量的比例 的比例
中层及管理骨干、核心业务/
核心技术人员 178.20 92.24% 0.76%
(首次授予共 135 人)
合计 178.20 92.24% 0.76%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 2020 年 9 月 28 日,首次授予的 178.20 万
份股票期权合计需摊销的总费用为 263.02 万元,具体摊销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摊销成本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