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 公告编号:2020-049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但尚未解锁的
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0 年 7 月 15 日召
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但尚未解锁的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
其配偶、父母、子女。公司原股权激励对象章冰烨、王浩滢自 2019 年 11 月 4
日起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故章冰烨、王浩滢已不满足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条件,同意公司对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及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章冰烨,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王浩滢所持有的已获授但
不具备解锁条件的 7.28 万股(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2 日实施完成公司 2018 年
利润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3 股,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已作相应调整)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并注销,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情况
1、2017 年 2 月 2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前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激励计划
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2017 年 2 月 23 日,公司在内部网站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
时间为自 2017 年 2 月 23 日起至 2017 年 3 月 4 日止,在公示期间,公司未接
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了核查,并于 2017 年 3 月 5 日出具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2017 年 3 月 10 日,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订<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对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
4、2017 年 3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议案,由于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符浩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76 万股变更为 175 万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41.50 万股变更为
140.50 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仍为 34.50 万股,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 61 人调整为 60 人;同时,由于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王琨先生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且其于授予日前 6 个月内存在卖出公司股票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暂缓授予王琨先生 8 万股限制性股票,并在相关条件满足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王琨先生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事宜;董事会同意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 59 人,涉及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共计 132.50 万股,授予价格为 14.63 元/股,授予日为 2017
年 3 月 17 日。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事项、本次授予的条件、激励对象主体资格、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以及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等事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发表了肯定性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
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7 日完成了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
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5、2018 年 3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授予价格并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与本次授予有关的议案,董事会认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关于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各项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18 年 3
月 7 日为公司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 31 名激励对象授予 34.5 万股
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7.40 元/股。同时,由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王琨
在首次授予日 2017 年 3 月 17 日前 6 个月内存在卖出公司股票情况,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定暂缓授予王琨先生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8 万股;截至
2018 年 3 月 7 日,王琨的限购期已满,且符合激励计划中的全部授予条件,公
司董事会决定向暂缓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王琨先生授予共计 8 万股限制
性股票;鉴于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4 日实施了 2016 年度利润分配,董事会同意
对王琨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为 14.58 元/
股,授予日为 2018 年 3 月 7 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
事会对授予日激励对象获授权益条件的成就情况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9 日完成了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
性股票及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
6、2018 年 5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的股权激励股票的议案》、《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已满足。除 1 名激励对象孔祥海因离职不符合解锁条件外,其余58 名激励对象首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同意公司为 58 名符合解锁资格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锁事宜,共计解锁 52.6 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解锁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解锁的核查意见。上述解锁股份
已于 2018 年 6 月 4 日上市流通。
7、2018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朱如欣、朱剑峰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24,000 股。其中: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为 12,000 股;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为 12,000 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8、2019 年 4 月 8 日,公司完成了对原激励对象孔祥海、朱如欣、朱剑峰
共计 3 人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公司股份总数由 179,515,000 股变更为179,481,000 股。
9、2019 年 4 月 1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期、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期以及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期的解锁条件均已满足。除首次授予的 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解锁条件外,其余激励对象在相关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均已成就,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期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为 56 人;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期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为 31 人;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期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为 1 人。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数量共计 59.30 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33%。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解锁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解锁的核查意见。
10、2020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期、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期以及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期的解锁条件均已满足。除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 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解锁条件外,其余激励对象在相关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均已成就,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期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为 55 人;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期
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为 30 人;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期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为 1 人。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数量共计 68.575 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29%。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解锁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解锁的核查意见。
11、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但尚未解锁的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已离职的 2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锁条件的 7.475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并注销,2017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回购价格为 11.25 元/股、预留授予的回购价格为 5.69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12、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但尚未解锁的股权激励计
划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对自 2019 年 11 月 4 日起担任第四届监
事会监事的 2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锁条件的 3.38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并注销,2017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回购价格为 11.25 元/股、预留授予的回购价格为 5.69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二)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情况
1、2018 年 4 月 1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前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