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顾立兵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994,9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1%;
公司副总经理王琨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94,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0.72%。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个人资金需求,顾立兵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21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0.12%。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
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
之日起的3个月内进行。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因个人资金需求,王琨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551,35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31%。
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
的6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的6
个月内进行。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董事、监事、 IPO前取得:410,900股
顾立兵 高级管理人 1,994,900 1.11%其他方式取得:
员 1,584,000股
董事、监事、 IPO前取得:421,000股
王琨 高级管理人 1,294,600 0.72%其他方式取得:873,600
员 股
1、顾立兵先生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份1,584,000股,该部分股份已于2016
年5月30日上市流通。
顾立兵先生以其他方式取得的股份来源为: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每10股转增10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顾立兵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994,9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1%。
2、王琨先生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份792,000股,该部分股份已于2016年5
月30日上市流通。
王琨先生以其他方式取得的股份来源包括:(1)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10股。(2)公司实施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限制性
股票8万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琨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94,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72%。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顾立兵先生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股) (元/股) 披露日期
顾立兵 384,000 0.21%2018/2/8~ 12.30-12.30 不适用
2018/2/8
说明:2018年2月8日,顾立兵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84,000股。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数量 竞价交易减持 减持合理价格
股东名称 计划减持比例 减持方式 拟减持股份来源 拟减持原因
(股) 期间 区间
顾立兵 不超过:不超过:0.12%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2018/12/19~按市场价格 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个人资金需求
210,000股 过:210,000股 2019/3/19 的股份及资本公积金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 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过:210,000股
王琨 不超过:不超过:0.31%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2018/12/19~按市场价格 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个人资金需求
551,350股 过:551,350股 2019/6/17 的股份及资本公积金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 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过:551,350股
注:若公司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主体将根据股本变动对减持计划进
行相应调整。
顾立兵先生系公司监事,其每年减持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王琨先生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每年减持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暨2018年度王琨先生减持合计不得超过303,650股;2019
年度王琨先生减持合计不得超过2018年12月31日其持股数量的25%。
(二)上述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
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时,顾立兵先生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发行人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时,王琨先生承诺:
在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发行人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对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格;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对于本人作出的前述承诺,不会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监事顾立兵先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王琨先生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的,在减持期间内,顾立兵先生、王琨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三)其他风险提示
在上述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督促顾立兵先生、王琨先生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