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15 证券简称:国茂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0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 股每股拟派发现金红利 0.20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
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
比例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江苏
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362,145,095.76 元(母公司报表口径)。公司 2022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 662,242,560 股,以此计算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2,448,512.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本次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占当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2.0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该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的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实际资金需求、股东合理回报、公司长远发展等因素,能够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大股东套现等明显不合理情形或者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等情形。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同意《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该议案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