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12 证券简称:佳力图 公告编号:2018-025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7年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净利润82,264,635.51元,其中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2,264,635.51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母公司2017年度实现净利润为基数提取相应10%的法定公积金8,643,001.65元后,减去2016年度现金分红15,651,000.0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65,742,403.16元,报告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23,713,037.02元。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50,3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757.50万元(含税),占2017年净利润比例为45.68%,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转增完成后,公司股本变更为21,042万股,注册资本变更为21,042万元,不送红股。
二、董事会意见
2018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发展现状及持续经营能力,
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并兼顾了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该预案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规定,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较好地维护了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此项议案。
五、董事会关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指导意见,结合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为更好的回报广大股东,优化公司股本结构,提高股票流动性,更好地参与市场竞争而提出。
主要基于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净资产规模、主营业务收入及净利润等财务指标保持持续增长,具体如下:
1、公司业绩良好
2017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净利润82,264,635.51元,其中归属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82,264,635.51元,较2016年度增长40.75%,截止报告期末可供分
配利润为123,713,037.02元。
2、业务发展和增强股票流动性的需要
公司主要通过招投标形式取得客户订单,而注册资本规模是招投标的关键因素之一,与国内同行业或相近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公司注册资本规模与营业收入规模匹配性存在一定差异,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公司的市场拓展及业务发展,因此公司存在增加股本规模的需求;公司流通股票总数为3700万股,股票流动性较弱,公司存在优化股本结构,增强股票流动性的需求。
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和股本规模对比情况:
股票简称 营业收入(2017年度) 总股本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
7.87亿 2.026亿 8,560.67
英维克 万元
12.51亿 4.461亿 9,004.16
依米康 万元
4.60亿 1.503亿 8,226.46
佳力图 万元
注:英维克数据来源为其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依米康数据来源为其披露的2017
年度业绩快报。
3、资本公积充足
目前公司资本公积累计余额为33,454.15万元,资本公积较为充足。
综上,公司近年来业绩稳步增长,2017年度业绩增长明显公司资本公积金
较为充足,公司具有扩大股本的实际需求,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每10股
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
股的利润分配预案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特此公告。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