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询证函》的回函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贵公司 2022 年 5 月 17 日送至我司的《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
票交易异常波动询证函》已收悉。我司作为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牧高笛”)的控股股东,就询证函中相关事宜回复如下:
截至本次回函日,除贵公司已公告事项外,不存在影响牧高笛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涉及贵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特此回复。
(以下无正文,为签章页)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询证函》的回函之签章页)
宁波大牧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2022 年 月 日
关于《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询证函》的回函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贵公司 2022 年 5 月 17 日送达的《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
易异常波动询证函》已收悉。我们作为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牧高笛”)的实际控制人,就询证函中相关事宜回复如下:
截至本次回函日,除贵公司已公告事项外,不存在影响牧高笛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涉及贵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特此回复。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询证函》的回函之签字页)
陆暾华 陆暾峰
2022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