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08 证券简称:牧高笛 公告编号:2020-019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现将公司2019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32 号文《关于核准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7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669 万股,
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16.37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73,215,300.00 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45,070,00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
228,145,300.00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17 年 3 月 1 日到位。上述募集资金到位
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17 年 3 月 1 日出具
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 ZF10060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5,482.76 万元,具体情
况如下:
事项 金额(元人民币)
2018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56,560,304.96
减:置换先期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0.00
减:购买理财产品 420,000,000.00
加:理财产品赎回 420,000,000.00
加: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5,925,186.64
减:2019 年度募投项目使用金额 8,418,682.40
加:2019 年度活期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金额 760,801.91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54,827,611.11
注:购买理财产品及理财产品赎回金额为 2019 年累计发生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7 年 3 月 1 日,公司和本次发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保荐机构”)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支行以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8 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
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原募投项目“牧高笛‘一站式’营销渠道建设项目”和“牧高笛 O2O 管理系统及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共计 16,386.90 万元变更投入到新募投项目“牧高笛全渠道营销网络建设项目”,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牧高笛户外用品有限公司实施。该议案已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通过。公
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出具相关意见。2019 年 1 月 24 日,公司与中
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牧高笛户外用品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前述《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19 年 5 月 2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部分专户
销户的公告》,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按计划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在销户前所产生的利息已经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已办理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及保荐机构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 开户银行 专户用途 账 号 截止余额
号
中信银行股份有 牧高笛“一站式”
1 限公司衢州分行 营销渠道建设项 8110801012900982080 39,196,794.19
目
浙商银行股份有 牧高笛 O2O 管理
2 限公司衢州分行 系统及信息化建 3410020010120100116715 4,060,647.15
设项目
上海浦东发展银 牧高笛仓储中心
3 行股份有限公司 及产品展示厅项 13810154740012287 4,840,575.61
衢州支行 目
中国建设银行股 牧高笛全渠道营
4 份有限公司宁波 销网络建设项目 33150198610000000288 6,729,594.16
和丰支行
合 计 54,827,611.11
注:期末募集资金余额除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外,尚有 1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
三、2019 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
4,152.93 万元。2019 年,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841.87 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9 年,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9 年,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
2019 年 5 月 21 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和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与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 1.5 亿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理财投资,该 1.5 亿元理财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收 益 起 算 期 预期年化
号 发行银行 产品名称 金额 日 赎回日 限 参考收益收益
率
上海浦东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
1 展银行股份多公司 18JG2359 期人3,000 2018-11-132019-5-10 178 4.15% 61.21
有限公司衢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天
州支行
中信银行股共赢利率结构 22942 期 175
2 份有限公司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12,0002018-11-162019-5-10 天 4.10% 235.89
衢州分行
中信银行股共赢利率结构 26499 期 92
3 份有限公司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12,0002019-5-21 2019-8-21 天 4.00% 120.98
衢州分行
上海浦东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
4 展银行股份多公司 19JG1368 期人3,000 2019-5-21 2019-11-21184 3.85% 57.75
有限公司衢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天
州支行
中信银行股共赢利率结构 28520 期 91
5 份有限公司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12,0002019-8-21 2019-11-20天 3.90% 116.68
衢州分行
中信银行股
6 份有限公司共赢利率结构 30517 期12,0002019-11-202020-5-20 182 3.80% 未到期
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天
衢州分行
7 上海浦东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3,000 2019-11-212020-5-20 181 3.75% 未到期
展银行股份多公司 19JG3285 期人 天
有限公司衢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州支行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无。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