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3-160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023 年第三季度
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之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有 111 名,共
计可行权股票期权 114.2677 万份,行权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4 日至 2023 年 12 月
15 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行权价格为 18.66 元/股。自 2023 年 7 月 1 日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期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的数量为 0 股。
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之第一个行权期符合
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有 1 名,共计可行权股票期权 21 万份,行权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4 日至 2023 年 11 月 7 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行权价格为 54.63 元/
股。自 2023 年 7 月 1 日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期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行权且完
成股份过户登记的数量为 0 股。
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于行权日(T 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上市交易。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情况
1、2020 年 11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
年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以及是否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出具了相关审核意见。
2、2020 年 11 月 23 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2 日止,公司将拟首次授予的激励
对象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网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
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 年 12 月 4 日,公司披露了《江苏龙
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0 年 12 月 10 日,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权日、在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并披露了《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0 年 12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2021 年 2 月 1 日, 公司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
5、2021 年 11 月 8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并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将首次
为 18.85 元/股,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数量由 30 万份调整为 42 万份;向 1 名激励对
象授予股票期权 42 万份,行权价格为 54.82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获授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出具了相
应的法律意见书。2022 年 1 月 4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完成上述变更及登记手续。
6、2022 年 6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中的 17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的原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注销上述 17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合计 66.50 万份;鉴于激励对象中胡人杰担任监事的原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注销胡人杰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6.30 万份;鉴于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中的 128名激励对象未达到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条线层面和/或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公司拟注销该等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内对应的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217.56 万份。基于上述原因,公司本次拟注销股票期权共计 290.36 万份。
公司已于 2022 年 7 月 12 日完成该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业务。
7、2022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将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8.85 元/股调整为 18.66元/股,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54.82 元/股调整为 54.63 元/股。
8、2023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中的 9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的原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注销上述 9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合计 36.75 万份;鉴于《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中的 8 名激励对象未达到《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条线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91 名激励对象未完全达到《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条线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公司拟注销该等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内全部/部分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87.5423 万份。基于
上述原因,公司本次拟注销股票期权共计 124.2923 万份。公司已于 2023 年 6 月
7 日完成该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业务。
9、2023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 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共计 111 名,可 行权股票期权为 135.2677 万份,本次股票期权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二、2023 年第三季度股权激励计划行权的基本情况
1、激励对象行权的股份数量
(1)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之第二个行权期
序号 姓名 职务 本期可行权 本次行权数 本次行权占已授予 附注说明
数量(万份) 量(万份) 期权总量的百分比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 吕振亚 董事 9.2249 0 0% 无
2 沈志勇 董事、财 9.2400 0 0% 无
务总监
3 秦建 董事 5.7473 0 0% 无
4 张羿 董事、董 9.2400 0 0% 无
事会秘书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小计 33.4522 0 0% 无
二、其他激励对象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 80.8155 0 0% 无
务)骨干人员(107 人)
合计(111 人) 114.2677 0 0% 无
(2)预留授予股票期权之第一个行权期
序号 姓名 职务 本期可行权 本次行权数 本次行权占已授予 附注说明
数量(万份) 量(万份) 期权总量的百分比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 沈志勇 董事、财 21 0 0% 无
务总监
合计(1 人) 21 0 0% 无
2、本次股票来源
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3、行权人数
2023 年第三季度,公司共 0 名激励对象参与行权。
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1、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于行权日(T 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上市交易。
2、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
自 2023 年 7 月 1 日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期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行权且完
成股份过户登记的数量为 0 股。
3、本次行权未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后期行权若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则参与行权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权新增股份的锁定和转让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4、本次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