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03 证券简称:中持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9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0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所有会议议案资料均在本次会议
召开前提交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上午 9:30 以通讯方式召开。会
议应到董事 9 名,出席董事 9 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翼飞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
案》
同意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规定和要求,具备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方案,具体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类型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作
出予以注册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
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照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定价基准日、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等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宜的,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资本公积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金额,N 为每股送股
或转增股本的数量,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
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 底价。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发行数量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 格确定,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 30%。在前述范围内,由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的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对 应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和因其他原因导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或者因本次发行价格 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 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限售期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特定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 股票限售期需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 的相关规定。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 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 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届满后的转让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0,000 万
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将募集资金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拟投资总额 拟以募集资金投入总额
号
1 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污水处理工程 35,612.83 21,000.00
EPC 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 9,000.00
合计 44,612.83 30,000.00
在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对上述拟投资项目用自筹资金进行先期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以募集资金置换上述自筹资金。本次发行股票后,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量小于上述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公司将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金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上市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本次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9)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的《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
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的《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
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的《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的《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止前次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中持
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
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的《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
及 2023 年 1-9 月期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的《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及 2023
年 1-9 月期间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同意公司制定的应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作出的相关承诺。
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 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的《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 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